各位稅板的板友大家好,
之前曾在此詢問重購自用住宅退稅的問題,
最近正好房子賣出,代書說我們無法退稅,
問題是出在買和賣的這兩處土地現值問題,
但我還是不死心想再請教各位有經驗的板友一次:
如果我去年10月買房,今年2月賣房,
(今年元旦土地公告現值調漲)
兩間房子都是自用住宅且所有權人相同,
在算土地現值時
去年買的房子是依照去年的地價計算,
還是按照今年的呢?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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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曾在此詢問重購自用住宅退稅的問題,
最近正好房子賣出,代書說我們無法退稅,
問題是出在買和賣的這兩處土地現值問題,
但我還是不死心想再請教各位有經驗的板友一次:
如果我去年10月買房,今年2月賣房,
(今年元旦土地公告現值調漲)
兩間房子都是自用住宅且所有權人相同,
在算土地現值時
去年買的房子是依照去年的地價計算,
還是按照今年的呢?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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