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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老公是外國人,本在外商公司的台灣分公司上班
因為外商公司前年申請破產由海外某大集團A買下,
但A將台灣分公司的工廠交由台灣的公司集團處理,新增一條線生產
而他們使用的電腦系統不同,需要我老公做技術轉移
我老公的薪資較高,B公司不願接收我老公為長期員工,
所以簽訂3個月的契約做技術轉移
還說沒有勞健保,但薪資有預扣20%的稅
現在要報稅了,跟B公司要所得稅單,卻說沒有報我老公的收入....
請問我如果幫我老公直接報稅會有問題嗎?
而B公司 是不是應該要求他們把預扣的稅還給我們呢?
還是檢舉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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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老公是外國人,本在外商公司的台灣分公司上班
因為外商公司前年申請破產由海外某大集團A買下,
但A將台灣分公司的工廠交由台灣的公司集團處理,新增一條線生產
而他們使用的電腦系統不同,需要我老公做技術轉移
我老公的薪資較高,B公司不願接收我老公為長期員工,
所以簽訂3個月的契約做技術轉移
還說沒有勞健保,但薪資有預扣20%的稅
現在要報稅了,跟B公司要所得稅單,卻說沒有報我老公的收入....
請問我如果幫我老公直接報稅會有問題嗎?
而B公司 是不是應該要求他們把預扣的稅還給我們呢?
還是檢舉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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