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初在公共場所的樓梯滑下樓
導致骨折開刀住院
至今已三個多月無法行走 也不能工作
公共場所負責跟我接洽的人員
也說無法工作的收入部分會賠償
那時也請我先準備好現有的相關醫療收據等給他們的保險員
後續醫療費用收據之後再補給他們做賠償
但今天他們的保險員來電口頭告知理賠金額
理賠金額完全沒有包含工作損失的部分
詢問保險員他卻說這沒賠 =''=
只賠醫療費用而且這也包含後續的醫療費用
後續回診包含復健不知道還要去幾次,他卻知道後續我會花多少錢?
後來跟他說"他們有說後續醫療費用收據之後再補給你們再做賠償耶"
他這才回說"哦!那等你骨頭長好了大概是一年~那之後再補給我們,我們再做賠償"
這保險員的態度真的讓我懷疑這金額是不是亂賠想敷衍了事,感覺之後提供給他
他會跟我說全賠在上一次的金額給我了
因為我本身對保險資訊不太熟,想請問公共場所可以理賠什麼?
理賠金額需要給我什麼明細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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