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邊申請費用怎麼報稅 - 稅務

Table of Contents


事情經過

前陣子,因為要上教育訓練課程,所以我在6/18報名某中心某課程。費用由我墊付,
中心給我的收據上,抬頭載有公司名稱和我的名字,並註明是刷卡付費和報名班別。

後來公司跟我說,收據上如果有我的名字就不能報帳。所以我在8/18持收據到中心
請他劃掉我的名字。然後我就拿著收據向公司請款。

教育訓練課程在下班時間,而我公司離中心的距離真的太遠,所以我在8/29向中心申
請退費。中心的規定是,確定開課且開課前退費,只能退七成。因為我是刷卡付費,
中心跟我說,會直接退在信用卡帳單上。最近一次收到帳單在9/2,但沒在帳單上
看到有這筆交易的異動。

問題

1.因為我先向公司申請墊付費用,後來又向中心申請退費。我這邊最後會有2筆費用,
(實際上僅1.7筆)國稅局會怎麼向我課稅?
2.我這樣的行為有無違法?(這問題似乎不該在這個版問=.=)
註:我本來的打算是,等收到中心退給我的七成費用後,就還給公司。

--

All Comments

Una avatarUna2008-09-12
問題1...你去上課跟國稅局課稅有啥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