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保了全球XHR,日前住院申請理賠了
現在理賠下來了,說醫院收據裡的項目「特殊材料費」暫不給付
要求我提供明細,並寫「若為營養針等『非必要性』醫療費用,欠難給付」
我想請問,這個要求合理嗎?我查了條款
第七條「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之給付」中第五項,寫「超過全民健保之住院醫療費用」
並沒有區分「必要性」與「非必要性」醫療費用
所以我堅持不提供明細,要全部給付,請問你們怎麼看呢?
我之所以不願意提供明細的原因不在於有任何奇奇怪怪的材料費
而是認為保險公司提了違反條款的要求
若他們認定「非必要性醫療費用」,那就違反了條款,我仍應要求他給付
請注意,「非必要性醫療費用」仍是「醫療費用」,所以我看不出他們有什麼理由不給付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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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理賠下來了,說醫院收據裡的項目「特殊材料費」暫不給付
要求我提供明細,並寫「若為營養針等『非必要性』醫療費用,欠難給付」
我想請問,這個要求合理嗎?我查了條款
第七條「住院醫療費用保險金之給付」中第五項,寫「超過全民健保之住院醫療費用」
並沒有區分「必要性」與「非必要性」醫療費用
所以我堅持不提供明細,要全部給付,請問你們怎麼看呢?
我之所以不願意提供明細的原因不在於有任何奇奇怪怪的材料費
而是認為保險公司提了違反條款的要求
若他們認定「非必要性醫療費用」,那就違反了條款,我仍應要求他給付
請注意,「非必要性醫療費用」仍是「醫療費用」,所以我看不出他們有什麼理由不給付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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