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編輯: tatami 來自: 220.132.147.63 (05/23 23:37)
: 推 ivysky:為何父母的健保未附加投保於任一子的眷保? 05/24 03:18
: 推 ivysky:請原PO提出解釋,二位兒子的健保屬於哪一類被保險人? 05/24 03:22
: 推 ivysky:哪一類被保險人是指,兒子是投保在公司或工會或農會?或其他? 05/24 03:25
: 推 tatami:是第6類不屬於前面所列各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之其他家戶戶長 05/24 09:54
: → tatami:代表,健保應該沒規定一定要用眷保吧! 05/24 09:59
: → tatami:因為公公原是老師,退休後就自已移轉到市公所去了 05/24 10:02
: 推 tatami:仔細研讀後,我推測,是不是扶養父親的兒子甲可以列舉父的 05/24 11:07
: → tatami:健保費(因為父是第六類的被保險人),但扶養母親的兒子不能 05/24 11:08
: → tatami:列舉母親的健保費(因為母親視為父親健保上的眷屬,繳款人代 05/24 11:08
: → tatami:表是父親…) 05/24 11:09
: 推 ivysky:撇開投保規定的話,我認為樓上分析是對的. 05/24 13:28
: 推 ivysky:今健保首度可單獨列舉於人身保險費之外,規定應未周全, 05/24 13:56
: 推 ivysky:應可請相關主管機關提出解釋. 至於投保規定可能先到保險板 05/24 14:01
: 推 ivysky:比較專業,待其討論出結果,再回到本板做結論好了 :) 05/24 14:05
先不管健保投保規定為何?(我查法規是沒看到有規定要眷保...^_^")
後來又看了一下健保收據…上面只有「被保險人:aaa……眷屬:bbb……」
這……父跟母都是被保險人耶!
要保人是誰?政府嗎?(好像不能「不要」保吧!)
那這樣要保人要怎麼跟被保險人同一申報戶?
於是我又升起了一絲絲疑問,寫了mail問國稅局了,有結果再來跟大家說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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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ivysky:為何父母的健保未附加投保於任一子的眷保? 05/24 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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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ivysky:哪一類被保險人是指,兒子是投保在公司或工會或農會?或其他? 05/24 03:25
: 推 tatami:是第6類不屬於前面所列各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之其他家戶戶長 05/24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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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tami:健保費(因為父是第六類的被保險人),但扶養母親的兒子不能 05/24 11:08
: → tatami:列舉母親的健保費(因為母親視為父親健保上的眷屬,繳款人代 05/24 11:08
: → tatami:表是父親…) 05/24 11:09
: 推 ivysky:撇開投保規定的話,我認為樓上分析是對的. 05/24 13:28
: 推 ivysky:今健保首度可單獨列舉於人身保險費之外,規定應未周全, 05/24 13:56
: 推 ivysky:應可請相關主管機關提出解釋. 至於投保規定可能先到保險板 05/24 14:01
: 推 ivysky:比較專業,待其討論出結果,再回到本板做結論好了 :) 05/24 14:05
先不管健保投保規定為何?(我查法規是沒看到有規定要眷保...^_^")
後來又看了一下健保收據…上面只有「被保險人:aaa……眷屬:bbb……」
這……父跟母都是被保險人耶!
要保人是誰?政府嗎?(好像不能「不要」保吧!)
那這樣要保人要怎麼跟被保險人同一申報戶?
於是我又升起了一絲絲疑問,寫了mail問國稅局了,有結果再來跟大家說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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