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先申請原則 - 專利Steve · 2005-12-15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請問各位大大 如果美國有一件專利申請日為2000年10月5號 公告日為2002年10月29日 可以用來舉發台灣2002年8月15日申請的發明嗎 如果不行的話 那美國的專利物可否在台販賣 請各位大大解惑 謝謝 -- ╭(︶_︶≠)╮哇西拍郎 -- 專利All CommentsKumar2005-12-18在之前沒公開的話不行,臺灣專利權人不行使權利就可以Joseph2005-12-22這個是作業嗎?@.@Mason2005-12-26第一個答案也不是用先申請原則來舉發。先講Related Posts政院通過草案 四百專利師不失業請問用手畫的圖式,申請會不會被刁難?請問用手畫的圖式,申請會不會被刁難?請問用手畫的圖式,申請會不會被刁難?請問用手畫的圖式,申請會不會被刁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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