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分別持有土地及房屋 靠這招省下地價 - 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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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分別持有土地及房屋 靠這招省下地價稅

好房網News記者唐主桂/綜合報導

地價稅的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比起一般用地低得不少,不過如果是兄弟分別持有土地及房屋

,卻無法享有這個優惠,這時該如何是好呢?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接獲民眾詢問,兄弟如果分別分別持有土地及房屋,應如何才能繳納較

少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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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共同擁有房屋,也能有辦法省下地價稅。示意圖/截自photoAC

高雄稅捐稽徵處則表示,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須具備幾個要點,包含了:

1.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其中1人要辦妥戶籍登記。

2.房屋不可以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3.土地上的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4.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700平方公尺。

5.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直系親屬,僅以1處為限。

該處進一步說明,因兄弟之間不屬於直系血親關係,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仍應按一

般用地稅率課稅;如果陳先生及他弟弟皆持有房屋及土地各持分1/2,且符合自用住宅用

地要件,則他們2人都可以按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課稅。

該處提醒,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特別稅率(千分之2)與一般用地稅率(千分之10至千分之

55)相差4倍以上,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者,請於當年度9月22日前提出申請,才能於

當年度享有節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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