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告知的問題 -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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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最近想保險實支實付的醫療險

研究保單同時發現健康告知有一條

(6) 過去1年內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N
(胃部疾病/肝臟疾病/呼吸器官疾病/眼疾/婦女病)


我想問的是1月時我有感冒症狀

去醫院看耳鼻喉科

醫生說有點胃食道逆流+急性鼻竇炎

開胃藥+抗生素 然後現在好了

這樣等一年後再保比較好嗎

這樣算是 胃部疾病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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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cky avatarJacky2021-03-24
下載健康存摺app的可以看到就診疾病病名
Jacob avatarJacob2021-03-28
而且各家的健告不一樣
Quanna avatarQuanna2021-03-31
建議欲投保的書面健告比較準確
有符合再告知,沒有不用多講
Blanche avatarBlanche2021-04-02
保重身體,想看海嘯兄弟再次合體
Erin avatarErin2021-04-02
健康存摺顯示的是申報到健保局的疾病「分類」、不等於確
診病名(即使診斷無確診或無疾病,一樣要申報疾病分類)

確診病名請以醫生主訴跟病歴為準。
健康告知一年內那題詢問到的是特定病名,不是像板上發文
格式那麼簡略的問「什麼部位」有無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