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的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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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康保險法第69條規定,投保單位未依第16條規定,為所屬被保險人或其眷屬辦理
投保手續者,除追繳保險費外,並按應繳納之保險費,處以2倍之罰鍰。

只要你是年滿15歲以上,受僱於超過5人以上的公司、行號等員工,依勞工保險條例第6
條規定公司就要幫你加保勞保,此乃強制規定,不得由雇主或勞工選擇要投保或不要投
保,公司幫員工投保時,依勞工保險條例第11條規定,必須在員工到職當天投保,而健
保部份沒有人數限制,依健保法第16條規定,只要符合投保條件之日起三日內,公司就
要幫你向健保局辦理投保健保。

我的問題是:

1、請問要保健保要怎麼做?

2、承上,如果已經有工作了,另一邊還需要額外加保嗎?

3、工讀生的話,需要特別去保嗎?我指的是那種一個禮拜做個一兩天的工讀生,
不定時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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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ah avatarNoah2008-02-02
這問題與稅無關.請洽Insurance or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