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海外所得 要稅了 - 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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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2/5341397.shtml

個人海外所得 要稅了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2010.01.01 03:49 am

個人海外所得超過100萬元,今(1)日起要納入最低稅負所得稅辦理申報。

財政部提醒民眾,海外所得的課徵範圍包括薪資投資所得租賃收入等總額一旦超過
100萬元時,如合計國、內外所得達600萬元以上者,明(100)年5月就要申報海外所得的
所得稅。政府自民國95年起實施最低稅負所得稅,個人原本有五項所得需計入基本稅額,
包括保險給付、員工分紅配股、非現金捐贈及海外所得等,但海外所得訂有日出條款,直
至99年1月1日起才實施。

財部表示,海外所得今年起納入最低稅負制課稅,並非所有擁有海外所得者都要繳稅。

【2010/01/01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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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Puput avatarPuput2010-01-02
http://0rz.tw/BQkoP 富邦銀行這篇寫很清楚,可以參考看看
Lauren avatarLauren2010-01-05
富邦那個網頁真是 圖 文 併 茂 很用心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0-01-06
租賃收入,國稅局連島內的都查不太到了,島外的行嗎?
Hedy avatarHedy2010-01-08
不是查不到,是看他們想不想查..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0-01-10
推樓上,國稅局是最盡責的公務員。國稅局沒有查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