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盜刷事件 - 信用卡

Table of Contents



  前情提要:

原波的信用卡被某人盜刷,憤而提出告訴,近日判決確定。

於是原波多事的將起訴書上的法條、相關資訊貼在版上。

用處:

查詢用。

您可以知道,盜刷您卡片的傢伙,你告他,最後他會得到什麼!

(準備盜刷卡片的人,也可以知道,盜刷被抓到會…)

  起訴書上的原文摘錄:

核被告所為,係犯
刑法第 321 條第 l 項第 1 款夜間侵入住宅、
第 216 條、第 210 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
第 339 條第 l 項、第 2 項之詐欺取財既遂、未遂罪嫌。

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 321 條(加重竊盜罪)犯竊盜罪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
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於夜間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集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者。
二、毀越門扇、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而犯之者。
三、攜帶兇器而犯之者。
四、結夥三人以上而犯之者。
五、乘火災、水災或其他災害之際而犯之者。
六、在車站或埠頭而犯之者 ·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中華民國刑法第 216 條(行使偽造變造或登載不實之文書罪)行使第 210 條
至第 215 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
之規定處斷。

中華民國刑法第 210 條(偽造變造私文書罪)偽造、變造和文書,足以生損
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民國刑法第 339 條(普通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
詐街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並
科罰金 1 千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
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流程:

原事件發生在2007年,八月。

之後分別在

1.派出所先報案 (筆錄時間一小時)
2.中山分局筆錄 (筆錄時間一小時)
3.中山分局指證 (筆錄時間一小時)
4.地方法院出庭 (出庭時間半小時,領了五百元證人費。)

   我在2008年的七月十六,收到起訴書。

   起訴書中的被告,遲遲在2008年的12月15日,
才於自己的網誌中發表了一篇名為「BYE BYE」的文章。(其實也只有兩句話)

這是最後一個星期,也在倒數我的日子。

結局:

被告給判了近兩年的牢。送啦!




--

All Comments

Andy avatarAndy2009-02-04
恭喜你~~~這種事很機車!!!!
Andrew avatarAndrew2009-02-05
辛苦了!一年多了...是一審判決吧? 對方有上訴嗎?
Mary avatarMary2009-02-09
被告給判了近兩年的牢。送啦!
William avatarWilliam2009-02-10
恭喜~~~總算有個結果了
Annie avatarAnnie2009-02-12
恭喜
Donna avatarDonna2009-02-15
送啦
Emma avatarEmma2009-02-19
我好奇的一點是:他的簽單簽名是不是簽你的名字…
Kyle avatarKyle2009-02-20
如果不是的話,這樣盜刷也很明顯吧…如果是,一定和你的簽名
樣式不符,這不能作為被盜刷的舉證嗎?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09-02-24
我想是因為原Po還沒開卡吧! 被人領走分身卡盜刷了
Joe avatarJoe2009-02-26
不過還是恭喜原Po啦! 給竊盜他人財產的人一點顏色瞧瞧 song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09-03-01
恭禧^^
Regina avatarRegina2009-03-05
我可以請問一下,被判兩年的牢是"宋XX"吧?那"張XX"有被判刑
嗎?還是張XX有把錢補給燦星,就沒事了?
Ida avatarIda2009-03-06
感謝分享!
Anthony avatarAnthony2009-03-08
兩年有緩刑吧??? 那關沒多久就出來了壓...
Blanche avatarBlanche2009-03-10
原po文章的排板,讓不容易懂得事情變很好懂...謝謝
Lucy avatarLucy2009-03-14
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go2.tw/goz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