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列舉和房租列舉扣除額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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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見大家好,

我第一次報稅,想請教大家幾個問題


第一:關於人身保險費扣除額

我常看到類似這些的文字,但說實在的小弟的國文不好,所以始終無法參透!!

依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如採列舉扣除,則其本人、配偶和受其申
報扶養直系親屬的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傷害保險、
勞工、軍公教、農民保險、學生平安保險、旅遊平安保險)之保險費,
在申報扣除年度繳納者,每一被保險人每年可在不超過2萬4,000元的額
度內申報扣除,但自95年度起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不受金額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被保險人與要保人要在同一申報戶,而且如果列報扶
養親屬的保險費支出,必須是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直系親屬才可申報,
如為兄弟姐妹或其他非直系親屬,或是產險方面(例如汽車責任險)
的保費支出,都不可列報扣除。

我直接列出欲列舉的項目和費用,請大家幫幫我

前提:1.我未婚,2.且和父親在同一戶口,3.並且我要撫養父親

父親保漁保,給付總額一共$17,400元
自己保勞保、團保、健保、郵局簡易保險,保費分別$6,702、$3,600、$7,422、$100000元

請問假如我用列舉扣除額申報,在人身保險費扣除額這一項最多可以報申多少錢??

PS:在條文中,始終找不到"漁保",所以不知道父親的漁保是否可以申報

第二:關於房屋租金支出

相關條文如下:

租賃契約書及付款證明影本(如:出租人簽收之收據、自動櫃員機轉
帳交易明細表或匯款證明)

本人、配偶或申報受扶養直系親屬於95年度於承租地址辦竣戶籍登記
的證明,或納稅義務人載明承租的房屋於95年度內係供自住且非供營
業或執行業務使用的切結書。

本身租房子在外頭,承租時簽了一本的簡易的"房屋租賃契約書"

當初直接拿錢給房東,所以沒有匯款的收據,但是在契約書的

第一頁有"房租收款明細欄",房東有親自寫"收款的金額"和"押金"及"簽名"

並有"標註日期"。

想請問這樣的資料是否可以申報房屋租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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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dwina avatarEdwina2007-05-06
租屋申報..要先讓房東知道且同意..不然房東如未申報房
租收入..會有逃漏稅的問題..先跟房東商量..
Rae avatarRae2007-05-09
話說一般基本扣除額會比列舉扣除額來的多!還比較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