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動動腦 ^^ -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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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一具專利性之創新技術於2000年1月1日公開。請問,在最最最理想條件下,以該技
術於中華民國取得之有效專利之權利期間之理論最晚終日為何?




我的答案是2026年7月2日。止於7月3日













擬答如下:
step.1 設該技術於2000.1.1 晚上23:30於泰國公開(台灣之2000.1.2 早上00:30)
step.2 於2000.7.2日申請台案 主張專Ꜳ2 新穎性優惠期;
step.3 於2001.7.2日主張專ꜳ0 優先權; 申請台案;
step.4 於2021.7.2日主張專ꜵ3 專延長將期限延至2026.7.2日

---------承林姓友人之提示加入step.5--------

step.5 中華民國智慧財產局及申請人的工廠於2026年7月2日被K國投下炸彈炸毀,
中華民國當日對K國宣戰,同日智慧局在原址門前擺攤受理案件申請;
申請人依專§66提出延展申請(10年)
專利期限延長至2036年7月2日
(這什麼狀況) (  ̄ c ̄)y▂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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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dwig avatarHedwig2014-11-23
專利延長應該只有醫藥或農藥的樣子?
Iris avatarIris2014-11-24
你要不要去把優惠期的效果 再重新看一次先........
Puput avatarPuput2014-11-25
XDDDDDDDD 讓大家見笑了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4-11-27
疑? 不對阿 優惠期效果不就是排除公開? 好像沒錯吧吧吧
Jacky avatarJacky2014-11-30
排除公開是沒錯 但是是從申請日起算 不是優先權日
Carol avatarCarol2014-12-01
事實發生後六個月內申請,事實日是1月2日,始日不算六月
Carol avatarCarol2014-12-05
的話,末日為相對日(7/3)之前一日(7/2)
Emily avatarEmily2014-12-09
好像沒錯? 請凱凱明示(招手)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4-12-11
step3 那裏的申請日 往前推 6個月 才是優惠期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4-12-16
不是 step2 那個是優先權母案申請日 簡稱優先權日
Emma avatarEmma2014-12-20
申請日是STEP.2的2000/07/02 往回算六個月就是01/02
好像也沒問題? <囧>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4-12-23
國內優先權的後案 應該可以承接前案主張的優惠期吧?
Jack avatarJack2014-12-26
喔喔喔 原來凱凱是這意思?剛去確認了一下,國內優先權
的確是可以沿用原優惠期主張唷 ^..^)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4-12-27
看起來的確是 國外優先權不行 國內可以 又多學到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