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damkk (愛還記得嗎)》之銘言:
: 想請問
: 低收入戶要繳交那些稅??
: 我是聽說不用繳 真的嗎??
: 希望智者可以為我解惑
1.所謂「低收入戶扶助」,參照臺北縣政府社會局所訂補助對象之標準,
http://www.sw.tpc.gov.tw/convenient/1_1_01.htm
(更新日期:95年1月9日)係指:設籍本縣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1)家庭總收入分配全家人口平均每人每月低於最低生活費(95年即9,210元)。
(2)全家人口之現金(含存款本金、利息)、有價證券及投資合計金額每人每年未超過55,000
元。
(3)全家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金額未超過260萬元。
2.以四口之家而言,上述95年全年所得總額約為442,080元以下(9,210*12*4=442,080) <
(免稅額77,000*4 + 標準扣除額92,000 + 薪資特別扣除額78,000*2 =556,000),未達
起徵點,免納綜合所得稅。
3.但是,倘若該低收入戶擁有土地及房屋,仍應照章繳納地價稅及房屋稅。
4.此外,全體國人及在台消費的外國人只要在我國境內有消費行為,均應負擔加值型及
非加值型營業稅(價內稅)、貨物稅、娛樂稅、煙酒稅、印花稅、關稅、、、等。
5.所以, 低收入戶仍要繳一部分的稅捐,並非當然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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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請問
: 低收入戶要繳交那些稅??
: 我是聽說不用繳 真的嗎??
: 希望智者可以為我解惑
1.所謂「低收入戶扶助」,參照臺北縣政府社會局所訂補助對象之標準,
http://www.sw.tpc.gov.tw/convenient/1_1_01.htm
(更新日期:95年1月9日)係指:設籍本縣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1)家庭總收入分配全家人口平均每人每月低於最低生活費(95年即9,210元)。
(2)全家人口之現金(含存款本金、利息)、有價證券及投資合計金額每人每年未超過55,000
元。
(3)全家人口之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合計金額未超過260萬元。
2.以四口之家而言,上述95年全年所得總額約為442,080元以下(9,210*12*4=442,080) <
(免稅額77,000*4 + 標準扣除額92,000 + 薪資特別扣除額78,000*2 =556,000),未達
起徵點,免納綜合所得稅。
3.但是,倘若該低收入戶擁有土地及房屋,仍應照章繳納地價稅及房屋稅。
4.此外,全體國人及在台消費的外國人只要在我國境內有消費行為,均應負擔加值型及
非加值型營業稅(價內稅)、貨物稅、娛樂稅、煙酒稅、印花稅、關稅、、、等。
5.所以, 低收入戶仍要繳一部分的稅捐,並非當然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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