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一分智財局的OA - 專利

By Selena
at 2014-10-03T23:10
at 2014-10-03T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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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待過IPO, 現在美國是專利訟訴律師。我盡量持平而論。
關於有審委抱怨, 事務所有的翻譯品質爛等問題,遇到這些問題, 我提供
我以前是怎麼寫理由的,供你參考。
說明書翻譯爛(應該是26-1),claim 翻譯爛(應該是26-2)
(我剛很快看一下台灣的專利法) 若搞錯請見諒,當遇到整個實施例
翻譯爛到很誇張,你可以寫:
本案實施方式多處所記載之『…』,並未明確及清楚記載其技術內容,亦無法由圖式所支
持,故不符…
若是claim也是一樣, 多附多也是一樣,你無須把誇張的爛申請案一個一個將問題挑出來
,當太多你就寫"多處",請他們自行修正,申覆回來若還是這樣,你就直接用不明確
核駁。
還有,
就我對IPO的了解,b大這篇寫的不錯,有把問題點出來。品質爛的原因,是因為素質不佳
再加上審結件數要高的風氣一直在局內盛行。
b大文章,其實他已隱含點出品質爛是長官要付最大的責任。每當都
是審委被罵,其實更應該負責的難道不是長官? 為何長官要訂這麼高的結案量?
還有,為什麼你們要配合長官所訂的標準? 確實是沒有風骨沒有格。 (當然我指的一樣也
不是全部的審委)
如果你們每個人全部都抵制長官所訂的不合理的高件數審結風氣, 事實上他們還是
拿你們沒辦法, 難道不是嗎?
※ 引述《brson (下大雨)》之銘言:
: ※ 引述《ithil1 (阿椒)》之銘言:
: : 小妹看的蠻傻眼的
: : 整整三頁多寫滿滿沒有分段
: : 一開頭跟我駁附屬項的其中一個元件
: : 全部的請求項的各元件通通毫無次序的混在一起講
: : 我連找第一項的各元件被埋在哪裡被引證類比都有困難
: : 請問這是台灣最新發展的審查方法嗎?
: : 實在太新潮了,我好像跟不上審委的思考模式...
: : PS. 我才不會說這跟美國OA的引證是同一篇
: 起頭句, 說明一下好了, 我講得當然不是指全部的審委.
: 所以請不要在說什麼不要一竿子全打翻的言論. 在講一次:講得當然不是指全部的審委
: 先說績效, 局內件數高就是檢索強就是厲害 就受長官重視, 就是所謂A段班的學生.
: 件數低 好像就應該被長官輕視, 好像就是所謂B段班的學生.
: 我真的很瞧不起這樣的長官 不管這些長官們你們要不要承認
: 有人要件數做高灌水 他自己去做高,
: 但是為什麼 有人做高 長官就覺得其他人也應該跟進?
: 否則 就如何如何? 局內有些人很奇怪, 每次都有辦法做到前三名,
: 請問這不是灌水不然是什麼? 每個案子所要花的時間都不一樣,但是有些人
: 他就是有辦法神準控制 每個月件數都衝到前三高
: 這樣的人語文能力一定特別強 所以找得特別快 難道不是嗎?
: 還是都只會找台灣引證案? 就誤認自己檢索很強? 笑死人了
: 照理說 每月都有辦法做到前三名這樣的人語文能力一定特別強
: 可惜全民英檢卻連初級都沒過
: 這不是很好笑嗎? 件數高 想也知道是怎麼造出來了
: 而這樣的人在局內卻特別紅 被選為當新進人員的教育訓練講師
: 拜託 看了差點噴飯 我瞧不起這些人 沒有格 也沒有風骨
: 所以有人罵OA寫得爛 引證也不像 這很正常
: 這種水準 怎麼可能會好 要好也好不起來 在怎麼檢索都是用台灣案
: 局內普遍英文檢索能力差 基本上,件數不要求高,要品質好都有問題了
: 而在 "件數要高" 的敗壞風氣下, 可想而知會產出哪種水準的審查品質
※ 編輯: hh47 (174.54.165.206), 10/03/2014 23:12:34
推 ipme: 最近我就覺得香港人很勇敢 10/03 23:34
→ USBv2: 可以不要打全名嗎? @@ 回應一下 我是很想搞啦 就如同你說 10/03 23:36
→ USBv2: 的 我們都是正職 能把我們開除嗎? 但是就是有人不配合 後來 10/03 23:37
→ USBv2: 有同事勸我 會進公部門的 都是相對個性較保守的群體中一分 10/03 23:37
→ USBv2: 子 要他們一起反抗? 一個字:難 事實上也確實如此 小弟實 10/03 23:38
→ USBv2: 在帶不動 而且現在又有170 整個局的組成分子沒那麼單純 10/03 23:40
→ USBv2: 最簡單的例子就是跟檢索中心搭配了 一般公家單位不是都被批 10/03 23:40
→ USBv2: 事情丟給外包做 正職只負責泡茶聊天蓋章發包嗎? 在鬼局正好 10/03 23:41
→ USBv2: 相反 外包領爽爽 正職表面上有外包幫忙 實際上根本是在幫外 10/03 23:42
→ USBv2: 包做事 (檢索中心的問題我就不多提了 反正你們應該知道最大 10/03 23:43
→ USBv2: 問題是什麼) 10/03 23:43
※ 編輯: hh47 (174.54.165.206), 10/03/2014 23:47:29 → USBv2: 至於你說的要事務所重新翻譯的部分 你要不要問問他們 如果 10/03 23:49
→ USBv2: 是這理由核駁 他們收到會不會跳腳? 然後大頭就又call長官了 10/03 23:50
推 clockwatcher: 建議內部人這裡講話不要太直接,這裡有紅衛兵網軍看 10/04 13:09
→ hantang: 原文點的局裡問題台肯先推~ 也很驚訝公務員都不太敢反抗 10/04 13:42
推 dakkk: 誰不知這裡有人看 寫出來就是要給人看的啦 10/04 13:43
→ hantang: 清案標準定期提高 嗎的都不怕過勞嗎 再來說品質 怎麼不 10/04 13:43
→ hantang: 敢去罵美國的102通殺大絕 支那的公知常識奧義 頗呵 10/04 13:45
→ hantang: 還聽說有事務所反應有些OA內容很難翻 希望局裡管制讓內容 10/04 13:45
→ hantang: 簡單化 不會翻?那還敢賺人家錢 說自己寫案都花心血幫 10/04 13:47
→ hantang: 客戶做到好? 噁..... 你一個月出幾件? 10/04 13:48
推 dakkk: 有些語句邏輯很怪 不過我還是照翻 沒想到難翻還可以反應哦x 10/04 14:01
→ dakkk: d 10/04 14:01
推 cloud7515: 原來還會有人反應OA難翻的XD 10/04 14:49
推 deathcustom: 原來可以反應啊???XDDD 10/04 14:59
推 cateyes: 因中文語法不對而難翻 10/04 17:29
→ saltlake: 公務員受法律保障難以被解雇就是希望據此撐起公務員的 10/04 22:01
→ saltlake: 脊梁骨 但從實務看來 良法美意幾乎都難落實 10/04 22:01
我有個想法,局內不是有人績效件數常常都超高?我很納悶
不知道局內為何不辦幾場教育訓練,請這些績效件數常常都
超高的人來分享一下怎麼檢索? 使得他們都可以做的又快
又好。其實可以建議長官辦幾場這樣的教育訓練或請長官
親自教授一下要怎樣才可以做的又快又好。而不是一昧要求人做高。
在這過程中,我想同仁就可以知道他們是如何檢索,也一定要
提出問題,請教他為何要下這個關鍵字、另一個關鍵字為何你
不下?這樣下難道不會還有很多前案根本都沒被找到? 尤其是
英文的前案檢索,更是要請教他們。還是就只是隨便下幾個關鍵字
所列得幾個前案就這樣隨便亂挑幾筆就開始寫審查意見了? 難怪
會有人抱怨根本就不像的引證案也在用,難怪案子都可以做得超快?
我想你們是可以建議長官的。 : )
※ 編輯: hh47 (174.54.165.206), 10/05/2014 00:03:05
※ 編輯: hh47 (174.54.165.206), 10/05/2014 00:05:18
推 brson: 呵呵. 他們不敢辦啦,大家都知道他們是怎麼做高的,只是不想 10/05 00:20
→ brson: 戳破罷了. 10/05 00:20
推 brson: 其實局內不是沒有真的實力很強的同仁,我認識幾個,只是他們 10/05 00:30
→ brson: 不求表現, 家裡經濟條件也不差, 所以並不想灌這種水. 10/05 00:30
→ fv: 請教 審委全准會怎樣 被火嗎? 10/05 00:59
→ fv: 還是會被告圖利或瀆職呢? 10/05 01:02
都不會啊。
所以我猜你會說:所以審委為何要這麼累,發核駁來得罪事務所? 我回答你:
1.所以你覺得事務所都沒辦法接受審查品質好的核駁?
2.你們初審被人提再審後核准比例是很高的。你們的再審都不挺初審。
再審都常對初審打臉。如果初審引證實在很讚,再審也會維持核駁。不是嗎?
那不然到底是哪個不專業? 初審還是再審? 你們自己去瞧一下好嗎?
3. 該不會您就是所謂績效件數很高的人吧? 呵呵
我說過了,我盡量持平而論,我本身是91年高考進局裡,但已經放棄公務員身分了。跟以
前的同仁也都還有聯絡,有時看到同仁們這樣被海K,其實我也有點不忍。我常聽他們抱
怨,說真的我也是有點瞧不起裡面這些灌水的既得利益者。如果你真的很有料的件數做高
,無疑地,殊榮是屬於你的。 端看你是屬於哪一種罷了。
※ 編輯: hh47 (174.54.165.206), 10/05/2014 05:32:43
※ 編輯: hh47 (174.54.165.206), 10/05/2014 05:34:19
→ fv: 你說的沒錯 我也覺得審委幹嘛自找麻煩 再審駁自己搞不好還要上 10/05 10:50
→ fv: 法院被電 招誰惹誰 10/05 10:50
→ fv: 喔對了 小弟只是不知道審委在堅持啥的小小咖 什麼殊榮跟我沒 10/05 10:58
→ fv: 關係 10/05 10:58
→ fv: 還是有駁得好准得妙奬金奬牌呢? 不要鞭我 XD 10/05 11:43
嘿嘿嘿,別玩烏賊。你說:『再審駁搞不好還要上法院被電』?
何不講明確一點?比如說哪一件? 案號? 這在e網通都已是公開,
你就好心讓大家知道是哪一件。 讓大家看看引證案是長怎樣?
不要講得好像再審駁上法院被電機會就很大,如果引證真的像,
你會站不住腳嗎? 目前再審駁,申請人或事務所不爽而上法院的比例
有多高?你可以提供啊。 不需要把好像『全部』申請人或事務所都講成
無賴吧? 如果你真的引證很像,申請人或事務所有很高的比例依然
選擇上法院跟你亂吵亂鬧, 而且上法院長官也是不挺你,那很奇怪啊,
你們為何還要效忠長官呢?
的確是沒有『駁得好准得妙奬金奬牌』。但是呢? 有人件數做高是灌水,
有人做高是真的有他的能力,但這就該甚至主動分享他是怎樣做高,
讓同仁整體提昇所謂的質與量,不是嗎? 外界之抱怨品質好不好,跟有沒有亂
做很有關係吧。
所以,績效件數做高到底是這兩種的哪一種? 總要分出來吧,難道
你覺得局內做高的全是真是檢索超強這種? 這我不相信吧。
※ 編輯: hh47 (174.54.165.206), 10/05/2014 14:23:11
→ fv: ㄜ 都准誰跟你吵鬧...我記得之前好像討論過台灣法院專利無效 10/05 15:29
→ fv: 比率不低 這兩者關係還請大大賜教啦 10/05 15:29
→ fv: 我的主張是廢除實質審查啦 因為我覺得根本是找麻煩 10/05 15:32
→ fv: 由對造舉發還比較有道理 審委跟人家湊什麼熱鬧 10/05 15:45
→ fv: 檢審一體本來就不合理 大大是律師應該瞭 10/05 15:51
推 brson: 簡單說, 局裡案子亂做或亂核駁的審查品質,你認為有沒有嘛? 10/05 22:20
→ brson: "→ fv: ㄜ 都准誰跟你吵鬧" 不需要講得一附事務所或申請人 10/05 22:20
→ brson: 都不會接受好品質的核駁裡由似的. 10/05 22:20
→ brson: 你的行文,就跟審查意見寫的不清不楚混談一推的調調沒啥兩樣 10/05 22:23
→ fv: 小弟當然比不上 貴審查官的水準啦 :) 10/06 00:25
→ USBv2: 太多指出來的點 不是理想上怎麼做就解決的 因為實務上 長官 10/06 00:25
→ USBv2: 們也會說他們想過了 所以搞了一個什麼 也確實在運行了 你要 10/06 00:25
→ USBv2: 要求做你真正希望做的方案 是無法實現的。我這樣講很含糊 10/06 00:26
→ fv: 我只是提問審委寫了一篇好的核駁審定究竟有什麼好處 10/06 00:27
→ USBv2: 所以拿這個當例子:請績效超高審委開課分享秘訣這件事。 10/06 00:28
→ USBv2: 這個真的有開過課 然後主講人講什麼內容知道嗎? 他說 首通 10/06 00:28
→ USBv2: OA作得好 回來就可以直接審結 不用二通、三通往返 所以績效 10/06 00:29
→ fv: OA的品質見人見智 申請人只看結果 我見淺視薄 沒看過笑著接核 10/06 00:30
→ fv: 駁就是了啦 10/06 00:30
→ USBv2: 自然高 然後 怎麼把首通OA作好呢? 他又開示了 日本、美國、 10/06 00:30
→ USBv2: 歐洲、中國 各處有審查意見都要參考 然後引證也要各個資料 10/06 00:31
→ USBv2: 庫都找 接著滾雪球法也要用 這樣自然引證找得好 OA寫得好 10/06 00:32
→ USBv2: 試問這種授課內容 有幫助嗎? 根本都是屁話 但是他確實達到 10/06 00:33
→ USBv2: 長官要求 把他績效超高的秘訣分享出來了 對長官而言 你建議 10/06 00:34
→ USBv2: 的方法 長官早就想到 也已經做啦 結案 10/06 00:35
→ fv: 真的好 申請人就不申復了 但寫太爛 人家也會不爽申復就是了 XD 10/06 00:37
→ USBv2: 很多大家輕易想得到的事情和辦法 在公部門就是無法完全貫徹 10/06 00:37
→ USBv2: 「真的好 申請人就不申復了」----看看精美的"紅海"案子 10/06 00:39
→ USBv2: 另外 回應另一個有人提出的議題 10/06 00:40
→ USBv2: OA中文語法錯誤 所以這樣的OA很難翻譯 10/06 00:41
→ USBv2: 很多審委的意思是告訴你 你說明書和claim都翻譯成這樣了 我 10/06 00:41
→ fv: 如果真的有事務所會感動到致電 貴審查官的好核駁 還請讓小弟 10/06 00:42
→ fv: 長長見識 先謝過啦 10/06 00:42
→ USBv2: 照你的翻譯貼給你 或用你的翻譯方式寫OA給你 你好意思跳腳 10/06 00:42
→ USBv2: 嗎? 很多東西是互相的 很多事務所處理的案子問題都很大啊 10/06 00:43
→ USBv2: fv你最後在回什麼? 我看不懂 跟我說的有正相關嗎???????? 10/06 00:44
→ USBv2: 光你講的OA寫得太好或太爛 申請人都不想申復 這論點就錯了 10/06 00:46
→ fv: 沒有啦 我在回應B大的指教 打斷了 拍謝拍謝 10/06 00:47
→ USBv2: 各種申請人懷的鬼胎、盤算不同 哪會因為OA好壞就放棄申復 10/06 00:47
→ fv: 有好引證打死確實有可能啊 10/06 00:48
→ fv: 所以我才說審委那麼用力是為了啥?正義嗎? 10/06 00:49
→ USBv2: 所以說了 叫你去看"紅海"的案子怎麼玩嘛 有些人又不是要有 10/06 00:49
→ USBv2: 用的專利 有專利量才是他們的重點 對他們是有用的嘛 10/06 00:50
→ fv: 也是啦 不過有陣子博碩論文太殺了就是 10/06 00:52
推 piglauhk: 品質這東東無是非對錯,放輕鬆 不要因而結仇 XD 10/06 09:09
→ fv: 應用體諒的心 和善平穩的言語 一一向對方說明 善哉善哉 10/06 15:13
推 lsy888: 我收到文意不明或是無俚頭的OA,我都當成笑話看,然後照自己 10/06 23:12
→ lsy888: 的解讀來翻成外文收下點數,跟不認真的審委認真你就輸了, 10/06 23:13
→ lsy888: 哈 10/06 23:13
→ saltlake: 那啥 就算想跟自認是爛審查結果作認真攻擊也得先取客戶 10/06 23:26
→ saltlake: 的同意吧? 說到底專利事務所是代理客戶申請 本身不是 10/06 23:27
→ saltlake: 發明人 10/06 23:27
→ brson: "fv: 我只是提問審委寫了一篇好的核駁審定究竟有什麼好處" 10/07 08:25
→ brson: 你為什麼很喜歡假設只要是核駁審定,居多都是引證很像沒亂 10/07 08:25
→ brson: 局內核駁審定引證根本就不像亂砍亂做的,不多嗎? U大比你有 10/07 08:25
→ brson: 骨氣多了. 10/07 08:26
→ brson: 駁 10/07 08:27
→ fv: 我只問了審委核駁有什麼好處 沒好處寫這麼用力是為了正義嗎? 10/08 16:39
→ fv: 就被說沒骨氣 這兩者有啥子關係? 難怪難就在心證 ㄎㄎ 10/08 16:39
→ fv: 舉不出事務所落淚的好OA好核駁就不要在這裡指著鼻子罵人 得不 10/08 16:46
→ fv: 到相關從業人員的尊重 還搞爛 貴局審查官名聲 10/08 16:46
推 snstju: 去問檢索中心一個月的業績及產出的品質在來怪審查官吧 10/08 18:32
→ khdo: 自從檢索中心從智慧局來了ㄧ批每月可爆量的生力軍後,原先 10/08 20:33
→ khdo: 做不到爆量的目前正在漸漸被自然淘汰了 10/08 20:35
推 brson: "fv:沒好處寫這麼用力是為了正義嗎?"哪一份?show給大家看? 10/08 22:02
→ brson: 順便讓大家看一下是好多還爛得多,如h大所說,不合裡的工作量 10/08 22:04
→ brson: 拖寡品質 你們為何不抵制 聽說你們明年局內審結量依然增加 10/08 22:05
→ brson: 長官沒有把外界對品質的抱怨當一回事 為何還不抵制長官 10/08 22:06
推 brson: "fv: 外審根本找高中生在審吧" 對啊 為何還要發給外審?這樣 10/08 22:09
→ brson: 等於就是拿石頭在砸自己的腳 10/08 22:09
→ fv: 不知所云... 10/08 22:23
→ fv: 我主張廢實審 說第二次 審委作心酸的 這樣清楚沒 10/08 22:26
→ brson: 廢實審是馬上能做到嗎? 全部人抵制長官拒絕不合理的工作量 10/08 22:30
→ brson: 是馬上就能做的! 10/08 22:30
→ fv: 檢審一體 未踐行當事人主義 本來就不客觀 被罵亂找亂寫剛好而 10/09 00:03
→ fv: 已 10/09 00:03
→ fv: 舉發就是例子啊 看看那精美的引證 哪個審委比的上對造? 10/09 00:08
→ fv: 所以我才說審委跟本自討沒趣 工作量少 照樣被罵 你放心 10/09 00:11
→ fv: 言盡於此 多有唐突 尚請海涵啦 10/09 00:12
→ brson: 就算是"工作量少 照樣被罵" 那至少還得到一個"工作量少" 10/09 07:21
推 snstju: 品質如此與檢索中心偉大的主管?脫離不了關係 10/09 10:27
推 snstju: 檢索主管們你是領國家納稅人的錢耶,要對得起自己良心 10/09 10:30
推 wtmi: 樓上怨念很深 …是不被開除過 ? 10/10 23:53
推 snstju: 樓上我好怕噢中心有問題的地方所有智慧局人盡皆知,你也別 10/12 15:52
→ snstju: 想全身而退 10/12 15:52
推 snstju: 鄉親啊!你們的繳的稅都是給這種人,睜大眼睛看清楚 10/12 22:43
推 piglauhk: 呃 不要結仇啦 專利這行之小 總有一天會相見 (遠目) 10/12 23:08
推 snstju: 重點是某中心只求量的品質只會害了全局被被外界誤會 10/13 15:17
推 gary123366: 只要台灣專利界還是論件計酬,這纇討論永遠還會出現。 10/13 15:43
推 ohaey: 55 抱怨前要至少完成本分工作量 也是領納稅人的錢不是嗎 10/13 23:15
推 snstju: 樓上終於承認了,那是不是要更嚴謹對得起國民,不然哪天你 10/14 19:17
→ snstju: 被辦了就不要後悔 10/14 19:18
推 snstju: 路還很長的,不要到時就見光死 10/14 19:47
推 snstju: 注意請別離題好嗎,重點是審查的品質 10/14 22:31
推 amanlee: 案子輕鬆審就好 每天最大的挑戰是趕電梯 這就是公務員囉 02/01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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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s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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