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看的蠻傻眼的
整整三頁多寫滿滿沒有分段
一開頭跟我駁附屬項的其中一個元件
全部的請求項的各元件通通毫無次序的混在一起講
我連找第一項的各元件被埋在哪裡被引證類比都有困難
請問這是台灣最新發展的審查方法嗎?
實在太新潮了,我好像跟不上審委的思考模式...
PS. 我才不會說這跟美國OA的引證是同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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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整三頁多寫滿滿沒有分段
一開頭跟我駁附屬項的其中一個元件
全部的請求項的各元件通通毫無次序的混在一起講
我連找第一項的各元件被埋在哪裡被引證類比都有困難
請問這是台灣最新發展的審查方法嗎?
實在太新潮了,我好像跟不上審委的思考模式...
PS. 我才不會說這跟美國OA的引證是同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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