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扶養的問題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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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開中藥店,是用我爸的名字
所以我爸一直都是用營利事業所得稅在報

然後我家的情形是 還有二個弟弟就學中、媽媽是家管
我、二個妹妹都在工作(其中一個是國小老師)

1.因為夫妻要合併申報,我媽媽是不是就不能讓我列為扶養?
可是我爸又不是報個人所得稅.....

2.我二個弟弟應該可以讓我和妹妹扶養吧?

我的薪水其實也不多,只要有一個扶養親屬 就能不用交稅了
但不曉得用哪一個較不會有爭議~

ps:父母皆未超過60歲,但接近60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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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你
聽著你愛聽的歌
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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