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eathcustom (litron-intl)》之銘言:
展覽時,如果:
1.展覽是政府公認或舉辦的展覽
2.詳實以影像、文字記錄揭示
那根據22條是可以申請專利的
但是以專利從業人員的角度絕對不會建議您先參加展覽
因為參加展覽後別人搶先申請,雖然不至於讓您無法取得專利
但是舉發、訴願的程序其成本之高(時間跟金錢)絕對不是您想去花費的
--------------------------------
這裡的說法頗有問題
他人若搶先申請 則依先申請原則
自己的後申請會被駁回
因為新穎性優惠期 並沒有把申請日提前的效果
但是 他人搶先申請
一樣會被駁回 因為已經在展覽會公開
新穎性優惠期只有自己可以主張!!
以上論述在專利審查基準定有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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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覽時,如果:
1.展覽是政府公認或舉辦的展覽
2.詳實以影像、文字記錄揭示
那根據22條是可以申請專利的
但是以專利從業人員的角度絕對不會建議您先參加展覽
因為參加展覽後別人搶先申請,雖然不至於讓您無法取得專利
但是舉發、訴願的程序其成本之高(時間跟金錢)絕對不是您想去花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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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的說法頗有問題
他人若搶先申請 則依先申請原則
自己的後申請會被駁回
因為新穎性優惠期 並沒有把申請日提前的效果
但是 他人搶先申請
一樣會被駁回 因為已經在展覽會公開
新穎性優惠期只有自己可以主張!!
以上論述在專利審查基準定有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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