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為發明申請專利 為讓世人免費使用? -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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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harlotte
at 2007-04-30T22:32

Table of Contents

在應力所上每週一次的專題討論中, '07 Mar. 19 請到 台積電 羅吉進 經理 講授, 發明技巧與高價值專利. 內容相當豐富. 其中的一個例子, 打破一個大家可能有的迷思:

不為發明申請專利, 為讓世人免費使用?

這是常聽到的錯誤想法, 而我們不鼓勵崇高的理想以這種形式來實現. 一個較好的實現方法, 是劫富濟貧, 做現代羅賓漢.

一個 不為發明申請專利 為讓世人免費使用的例子:

1982年 Goodfellow 提出可機動收發電子郵件 (e-mail) 觀念, 並以傳呼機為例說明其應用, 他想讓世人免費使用這項技術, 故未申請專利.

可是,

1991年 NTP 公司將無線收發電子郵件應用在電腦上, 並取得專利.

根據 專利法第五十六條:
專利權是專利權人在一定期間內享有一種排除他人侵犯自己的權利 (right to exclude).

因此 NTP 公司 將可據此專利, 阻止 Goodfellow 想造福的 e-mail 使用者.

所以 好人 先生的初衷無法貫徹 (起碼從 '91 起).

那什麼是 劫富濟貧,做現代羅賓漢 呢? 就是如果 Goodfellow 當初就申請專利. 那麼, 即使 NTP 公司 取得 "電腦 e-mail" 專利權, 依專利排他權, 若未經 "e-mail" 專利權人授權同意, 仍無法逕行依照該專利而製造、販賣、使用相關的技術. 好人 先生大可從 NTP 公司 取得龐大的授權金, 用在他原先想造福的事上. 另外 好人 先生 也可能對特定對象放棄 排他權, 真的以專利來保障他的發明達到最好的使用. 所以應該要為好發明申請專利, 若想免費提供世人使用, 可再放棄專利的排他權.

附帶一提, 一般人以為既已提出 e-mail 公開技術, e-mail 用在電腦上將無法獲得專利; 可是 NTP 公司 卻在九年後取得專利而且獲得巨額授權金, 顯示 A領域習知技術用於B領域 也是能申請新專利的.

總結上例的啟示

1. 為讓世人免費使用你的發明, 要為發明申請專利.
2. 將 A領域習知技術用於B領域, 能產生可專利的發明.

可專利的發明可以由其餘廿餘種創新技巧輕易產生, 詳情可參考下列綱要中的 創新技巧 一節.

回到演講, 其內涵有兩大主旨:

1. 發明創新很容易.
2. 聲請專利範圍若沒寫好, 再好的發明, 也會因無法得到該有的保護, 而不會產生預期的利益.

其中揭示的原則能夠讓我們更有系統地從事發明創新並產生高價值專利. 綱要如下 (以上例子出自下列的 1.5.10 及 3.1):


1 發明
1.1 Tech from humanity
1.2 Origin of 創意
研究背景或工作經驗非必要條件
不要成為經驗的奴隸
另類思考
善用親情與愛情的魔力 正視童言童語
假想自己是遇到問題的當事人
人不便 心不殘 神是公平的
1.3 創新的種類
1.3.1 技術創新
1.3.2 價值創新
1.4 心態
1.4.1 正面看問題
1.4.2 找對的問題
the training of eye seeing dog(cell dog)
1.4.3 惦記著問題
1.5 創新技巧
1.5.1 圖像思考
1.5.2 收納
1.5.3 可拆卸再組裝
1.5.4 非對稱
1.5.5 貼身曲線
1.5.6 移動轉動振動
1.5.7 空間變換
1.5.8 新式樣
曲線瓶
1.5.9 新用途
1.5.10 A領域習知技術用於B領域
田中耕一
1.5.11 二合一
1.5.12 發光
1.5.13 透明
1.5.14 變顏色
1.5.15 預先作用
1.5.16 自動化
1.5.17 多重步驟
1.5.18 反向思考
1.5.19 中介物
sugar coated, 防燙圈
1.5.20 要件失蹤
1.5.21 分離干擾元件
1.5.22 節能
尚有其他技巧 囿於演講時間 就此打住

2 高價值專利
2.1 專利
法律保護發明的利器
2.1.1 要件
2.1.1.1 Novelty 新穎性
以小特徵避過先前文獻
2.1.1.2 Nonobviousness 進步性
迴避原則
引經據典
電腦模擬
說出審查者意料外的優點
2.1.1.3 Utility 產業利用性
2.1.2 種類
2.1.2.1 發明
原子筆vs. 鉛筆
2.1.2.2 新型
油性原子筆 vs. 水性原子筆
2.1.2.3 新式樣
圓形油性原子筆 vs. 方形油性原子筆
2.2 高價值的關鍵
2.2.1 獨立項字數少 用通俗的詞彙
讓對手容易侵權
可有多個獨立項
2.2.2 小特徵放附屬項
主張新穎性
可有多重附屬項 造成大中小範圍
2.2.3 多合一專利策略的妙處
付少家授權 告多家侵權

3 一些迷思
3.1 不為發明申請專利 為讓世人使用?
申請專利 劫富濟貧 做現代羅賓漢
3.2 專利保護製造販賣分配?
僅原創性專利如此 大多數的狀況僅為排他權
3.3 好發明 爛專利?
專利價值高勝過點子好
爛發明 好專利 猶勝之 ex: Lemoson
最好是發明 專利 皆優
3.4 窮一生找原創式高價值發明?
提大量改良式高價值專利

台大應用力學研究所 陳ㄍㄥ兆 紀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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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ohn avatar
By John
at 2007-05-04T05:08
直接詳細公開在期刊不就好了~就變prior art
Elizabeth avatar
By Elizabeth
at 2007-05-07T23:36
去申請,不實審,讓案子自然死亡,18個月會公開,這是把專利變
Rosalind avatar
By Rosalind
at 2007-05-12T04:19
成公共財,比較方便的做法,登期刊,那要很久的時間.....

有關應徵專利事務所

Ivy avatar
By Ivy
at 2007-04-29T10:41
※ 引述《baseguard (....NN )》之銘言: : 我自己也是生科系擔任過專利工程師 : 當初能應徵上是因為老闆覺得我英文很好 : 結果進事務所很忙,可是幾乎都是在翻譯 : 專利的東西,只能從處理實際案件中學習,很難自修的。 : 後來我覺得成長很緩慢,生技的案件又很少, ...

有關應徵專利事務所

Odelette avatar
By Odelette
at 2007-04-29T09:04
※ 引述《Celestinee (=___=+)》之銘言: : 第一次發文,很緊張 andgt;and#34;and#34;andlt; : 感覺版上都是很有經驗的前輩們..... : 希望能不吝指導我這個很嫩的新手Orz : 我是生科系應屆畢業生,之前在學校修到智慧財產的課覺得非常有興趣~ : (甚至發現自 ...

關於NDA保密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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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osalind
at 2007-04-26T18:44
各位先進好, 最近在進行NDA的了解與研究, 但一般企業在制定NDA的流程與內容(參與者、流程設計等)時, 應是不會對外公開(?) 想請教各位先進, 是否有相關書籍或網站,提到一些參考案例呢? google了很久,找國內國外的網站,都沒有太多收穫 ~_~and#34; 謝謝各位! andgt;___andlt ...

請問台灣人可以考美國專利代理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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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Elvira
at 2007-04-24T20:42
據我所知是不可以的 Patent Bar在台灣不能考 在美國如果妳僥倖可以考也無法註冊為Agent 除非你是在美國工作 然後你工作的性質跟專利有關 那麼你可以去考 但是註冊的時候有一定的限制 有綠卡的話就沒差了 ※ 引述《ONLINE1 ()》之銘言: : 請問各位先進 : 我MPEP已經念了半年了 ...

CIP與優先權一問

George avatar
By George
at 2007-04-24T16:35
各位版大好, 小弟最近又碰上一個問題了。 有一個美國申請案,因為被核駁而另提CIP申請, 而該母案原先主張了台灣案作為其優先權日。 請問該CIP得否主張該台灣案作為優先權日。 若可以主張優先權,是否需於提出CIP申請時,一並附上優先權文件, 或是該CIP案(不需提出優先權主張)即可直接繼受原母案的優先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