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孕治療及試管嬰兒 醫療扣除列舉 - 稅務
By Kama
at 2013-05-11T17:52
at 2013-05-11T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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剔除醫藥費用及生育費並不是因為健保不給付的問題,有些重大慢性
疾病藥物、癌症標靶藥物,健保局也是不給付,但是有公立醫院、全
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及診所或是經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的醫
院所開立的收據,還是可列舉扣除;如果因病情需要,要使用醫院所
沒有的特種藥物,而自己購買時,藥費可以下列的憑證列舉扣除:
1.醫院、診所的住院或就醫證明。
2.主治醫師出具准予外購藥名、數量的證明。
3.填寫使用人為抬頭的統一發票或收據。
以規定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及診所或是經財政部認定會
計紀錄完備正確的醫院為限,只是避免浮報、反應稽徵成本受限問題
,從大法官釋憲#701可知國稅局只是認為這樣的收據比較可信而已,
所以今年申報手冊裡對於身心失能無能力自理生活而須長期照護者(
如失智症、植物人、極重度慢性精神病、因中風或其他重症長期臥病
在床等),新增了「其他合法醫院或診所」出具的收據。
植牙費用是因為被視為美容目的,健保不給付,甚至有些診所就只開
立掛號的收據,不過如果跟醫生說要報保險用,醫生還是會開立收據
,國稅局沒有剔除到,並不代表美容目的的植牙費用可以列舉,只是
不小心被納稅義務人偷偷闖關成功,可以在心底小小開心一下,但是
核課期間至少是五年。
如果說不孕症不是因為病痛的緣故,屬於自由醫療(可以選擇不要),
不直接影響其健康,這種說法在邏輯上是有點奇怪;比如說牙齒不整
齊,可以選擇不要矯正,牙齒還是可以用來吃東西,不整齊的牙齒還
是具備該有使用功能,不影響飲食,所以可以維持健康;然而,不孕
症不治療,難道可以維持功能、健康?光提到不孕症的其中一個原因
「子宮內膜異位」,我就無法遺忘有個高中同學,從她臉部表情就可
以知道她的MC來報到了,有一次痛到坐在椅子上,連站都站不起來,
被四個男同學合力連椅子一起抬到學校對面的醫院去;好像有點離題
了,我只是想描述那不只是病,而且很痛。
如果植牙不是因美容目的而植牙(比如說整組壞掉了),開立醫生的診
斷證明,國稅局不至於剔除;試管嬰兒只是將無法達陣的受精卵偷呷
步拿到進入子宮的門票,多一份醫療的技術,子宮才有機會能進行它
的功能,非美容目的植牙就可以列舉,何以試管嬰兒不可?個人也是
覺得至少試管嬰兒可列為生育費,連個解釋函令都沒有,很有爭議空
間。
※ 引述《akakapo (討厭自我感覺良好的人)》之銘言:
: ※ 引述《stonefree (死東福利)》之銘言:
: : 好像是講習會還是審核手冊說不能報
: : 有民眾寫MAIL來問 後來曾經有公文回覆說非屬醫療行為
: : 雖然個人覺得試管嬰兒之類的就算達不到醫療的效果也應該算是生育費
: 這個網頁僅供參考
: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0042110203
: 爬了很多文,看了這網頁網友的答覆才比較了解,
: 原來試管嬰兒會被視為與"美容"(非醫療行為)相同的原因是:
: 這屬於『自由意願』的醫療,所以健保不給付,需自費。。。
: 所以我覺得該網友舉的例子很有意思:(節錄自該網頁)
: 如果會計帳簿齊備,且經證明為不孕症,取得有證明者為必要者,則可以列舉扣除;
: 反之,若非會計帳簿齊備的醫療院所,或並非必要的醫療行為,例如想生男生等,
: 此費用屬自由意願的醫療費用則不可以列舉扣除
: 所以若要列舉扣除要符合兩個條件:帳簿齊備、必要醫療費用
: ^^^^^^^^
: 必須是公立醫院、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及診所
: 或者是經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的醫院為限
: →我還是覺得附上醫師診斷書會比較安心,
: 申報者必須要自行證明這是因為不孕症→做試管嬰兒的醫療行為
: (跟非美容因素而自費做牙齒矯正、植牙的案例一樣,須自行附上醫師診斷書證明)
: 以上個人拙見,僅供參考~ ^^"
: : 如果是我回答我確實會跟民眾說先報
: : 法無明文也財政部解釋令也沒說不行報
: : 但是彙整近年一些針對個案的回復函文都是回答不行
: : 報的話有很高機率管區會把你剔除
: : 不服的話要和稽徵所打行政救濟
: : 另外打電話到總局問沒什用
: : 比較細的問題如果其他稅目的小客服不一定能回答
: : 綜合所得稅行政法令主管承辦人兼管扣繳業務
: : 台北市只有不到10個人
: : 每個人一天大概要接50通以上的電話
: : 可以試著打分局稽徵所 或是利用分局或總局網頁的稅務信箱
: : 稅務信箱會當成公文程判 起碼除了承辦人外還會有兩層核稿主管把關
: : 電話5月份有10分鐘限制常常轉過來的時候講兩句就斷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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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 V
◆ 流浪狗一枚 不給認養~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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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eila
at 2013-05-15T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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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3-05-16T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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