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 財產交易所得之計算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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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小弟從事地政士業,履履看到客戶對這個問題一個頭兩個大

故將事務所一些在結案時會提供給賣方的文件,上傳給各位鄉民參考

除了所得稅法,有些規定又在解釋函令中,其實細節實在很多

請大家看完文件後有問題也可一起討論! 謝謝 ^_______^

http://ppt.cc/8a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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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Kelly avatarKelly2014-05-15
通常法律不太保障誠實申報者.......用2吧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4-05-19
但我得說 自實價登錄上路後的買價賣價,政府都有資料可
Isla avatarIsla2014-05-21
原則上還是要以實際的售價減成本申報,如果拿不出證明再
用現值去算,但是如果被國稅局查到你實際的售價的話,就
Lucy avatarLucy2014-05-24
乖乖補稅吧...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4-05-26
我得說阿,高所得高稅率的要很小心,查稅有五年,金流
Lauren avatarLauren2014-05-29
被查到,依綜所稅所得25w或應納1.5w以上就是直接開罰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4-05-29
過去,北市國稅曾有看起來像可以「擇一」申報的新聞稿
http://www.mof.gov.tw/fp.asp?xItem=45575&ctNode=407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4-05-30
到現在還不少代書以為可以「擇一」,建議務必告訴客戶,現在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4-05-31
所謂「未能提供證明文件」還滿嚴格,要用那方式要自己負責。
Puput avatarPuput2014-06-04
另可參考高雄行政法院101年度訴字第77號判決。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4-06-09
不是故意裝作不知道,就可符合未能提供證明文件。
Ina avatarIna2014-06-11
對阿,代書最好都要講清楚,現在的人大部分只聽自己想
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