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與贈與稅有關的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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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板上的各位前輩,
贈與稅的課徵標準是
「在一年內移轉總額達一百萬元以上」,

那如果在這一年中,錢是在兩個人帳戶之間流通,
例如A匯入B的帳戶兩百萬元,
而後B又匯回A帳戶一百萬元,
那這樣的行為是否達到課徵贈與稅的標準呢?

假如上面的行為需要課征贈與稅的話,
那究竟是以A匯入時的兩百萬來徵收贈與稅,
還是有其他的計算方式呢?

請前輩不吝回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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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Hedda avatarHedda2005-08-14
不用贈與稅… 如果舉不出證據還一百萬才需繳稅
Tracy avatarTracy2005-08-17
錢匯來匯去不代表贈與,
贈與行為應該要符合民法上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