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開戶」越審越火 法官罵金管會太懶 - 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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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095588.shtml


周姓男子用女兒名義開戶,被認定是贈與,須補稅罰鍰。法官查明真相後,要金管會調查銀
行對於這種「偽造開戶」情形有無違失遭拒絕;法官痛斥金管會怠忽職守。


據了解,法官可能將全案移送監察院,請監委調查金管會的疏失。這也是法官罕見地在判決
書中,指責公務機關「悖於監督管理機關的職權本分」;換言之,就是官員太懶惰了。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對此解釋說,依照監理法規,如果屬於金管會的監管職責,例如
銀行在開戶過程有無確實執行「KYC(了解客戶、客戶投資屬性分析)」,金管會就會調查
。如果涉及偽造文書,例如偽造客戶簽名開戶,是刑事責任,不能由金管會認定。


旅居美國的周姓姊妹主張,父親十七年前擅自為她們在台北銀行忠孝分行(已改制為台北富
邦銀行)開戶把七千三百多萬元存入兩人戶頭再於十一、十二年前轉給弟弟使她們得
付共約三千五百多萬的贈與稅罰鍰


姊妹為此控告父親偽造文書周父被判刑七個月緩刑兩年確定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調查後,認定周父自行為兩個女兒開戶,開戶時,兩姊妹在美國,帳戶都
由周父實際支配管理。法院判決姊妹勝訴,不須繳納三千五百多萬元的贈與稅與罰鍰。


法官為確認周父「偽造開戶」的情形,去函金管會要求「依法處理」。金管會卻回函「是否
偽造,屬刑事認定問題」、「民眾私權糾紛非重大偶發通報事項,本會裁罰案件系統就本案
無核處紀錄」等等,讓法官十分不滿。


法官認為,銀行是否確實要求開戶人親自到場、切實對保、查核,金管會應做明確認定;如
確有違規,應處分銀行或行員,但金管會卻不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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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2-05-20
二十年前開戶真的很簡單,父母幫小孩開很容易的,我的郵局
Steve avatarSteve2012-05-23
就是父母去開的,我長大之後才拿回帳戶主控權。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2-05-24
金管會早就沒什麼功能了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2-05-25
每天訂規則,出包就叫銀行扛責
Daniel avatarDaniel2012-05-27
20年前的事,現在才指責,根本就是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Hazel avatarHazel2012-05-29
姊妹一定沒拿到錢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2-05-31
父親重男輕女 兩女拿不到錢 反告爸爸 結果...還是拿不到
Jake avatarJake2012-06-02
沒拿到錢就算了,若為此得付稅金沒有道理,好在法官知道。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2-06-03
推2樓 看來是倒數第2段金管會的官腔惹火了法官XDDDD
Belly avatarBelly2012-06-07
金愛管的金管會表示:
Megan avatarMegan2012-06-11
我也是有苦衷的 被立委K都來不及了
Cara avatarCara2012-06-13
我只是小小的金管會 (無辜貌)
Daniel avatarDaniel2012-06-13
有人電一電金管會也好 聽說他們巡銀行糾正缺失那態度.....
Daniel avatarDaniel2012-06-14
希望劉一如能好好整頓金管會
Emma avatarEmma2012-06-16
只會對銀行作威作福吹毛求疵 看到他們被法官罵 潮爽的~科
Ula avatarUla2012-06-20
劉憶如...... 算了吧,她只在乎證所稅
Hedda avatarHedda2012-06-25
叫財政部長去電金管會就跟叫國防部去拉正海巡一樣
Olive avatarOlive2012-06-28
金管會跟財政部是平行機關吧??
Quanna avatarQuanna2012-06-30
1新聞鬧那麼大還有人不知道劉憶如是財政部長歐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2-07-04
10幾年前有金管會??,那時候應該是財政部吧!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2-07-06
金愛管委員會是'04年才成立低喔~
Joseph avatarJoseph2012-07-06
邱淑貞也來當公務員了?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2-07-09
當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