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HO怎麼爭取權利 - 所得稅

Table of Contents


研究了老半天,國稅局網站要查什麼東西其實不是很清楚,麻煩請各位先進幫幫忙。

情況是這樣的,去年幫一間公司做網站維護,屬外包性質,有簽契約,每個月收取
一萬元的網頁維護費,不含稅。同時也做了一張eDM收取1300,但今天我去拿扣繳
憑單時,我說外包人員應屬於"9A執行業務所得",但是他們開的所得類別是"50薪資"
,12萬的網頁維護費他們開一張,1300的網頁設計費也開一張,都是"50"

對方說他們問過會計師,會計師說是要開"50薪資",可是像其他我所接的案子裡,
對方都是開"9A執行業務所得"裡的"90"網頁設計"

如果他們開的是薪資,那這樣我也沒有所謂的勞健保,這該怎麼爭取呢?

我查了所得稅法:
    凡執行業務者之業務或演技收入,減除業務所房租或折舊、業務上使用器
    材設備之折舊及修理費,或收取代價提供顧客使用之藥品、材料等之成本
    、業務上雇用人員之薪資、執行業務之旅費及其他直接必要費用後之餘額
    為所得額。
執行業務者至少應設置日記帳一種,詳細記載其業務收支項目;帳簿使用
    前,並應送主管稽徵機關登記驗印。業務支出,應取得確實憑證。憑證及
    帳冊最少應保存五年。
執行業務者為執行業務而使用之房屋及器材、設備之折舊,依固定資產耐
    用年數表之規定。執行業務費用之列支,準用本法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之
    規定;其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如果去年我買了台筆記型電腦,能計算為業務所需的支出嗎?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