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房客列舉扣除的房租支出反歸為房東的租賃所得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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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問題跟原po很像
只是說我現在住在我姊姊家(名字是她)
那算是自用住宅
但我戶籍在別的地方不在姊姊家
要是我給姊姊房租
是不是我就可以報房租支出
她就得報租賃所得
或是房租多少以下不用報呢?


※ 引述《drkh (stypikes)》之銘言:
: 不過, 我聽說:「房客申報綜所稅時, 列舉扣除的房租支出會被國稅局
: "反歸戶", 成為房東的租賃所得, 房東因此就要申報繳稅. 若未申報, 會遭
: 國稅局要求補稅.」
: 但是, 我還聽說:「房客列舉扣除的房租支出須超過某一特定金額, 才會
: 被國稅局反歸戶為房東的租賃所得.」
: 既然我不在乎租金收入的多寡, 那我就想乾脆將租金訂在那個"房租支出反歸
: 房東"的金額標準以下. 省得麻煩.
: 我想請問三個問題:
: (1) 那個"房租支出反歸房東"的金額標準是多少? 如何能得知?
: (2) 即使房租超出反歸戶的金額標準, 房客列舉扣除的房租支出"必定"會被
:   反歸戶為房東的租賃所得嗎? (我在桃園縣)
: (3) 如果前一問題的答案是"必定會被反歸戶", 而房東又未申報租賃所得,
:   那麼, 國稅局一定會要房東補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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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08-05-17
這問題是不是也可以問成:薪水多少以下可以不用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