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rote:
: 一點觀念討論,有誤請指教。
大家互相漏氣,一起求進步啦~
: 假如只考慮意外險,不考慮意外醫療。
假設不成立。
a)市面上此類商品設計都會附加醫療,才有出單的意義。
b)只考慮意外險的意思是?領死殘就好@@?
c)只考慮意外險的話,
買投資型保單似乎相同保費可以買到更高的保障哩
: 有出險→保單結束
不論是壽險公司或產險公司皆會評估:
出險,是如何出險的;不會說有出險就終止保單
而,是否續保的問題,也是要送件才會知道;
我的意思是說,
請服務人員(or業務)送件,並非聽服務人員(or業務)單方面"判斷"。
: 未出險→產險公司應該也沒理由拒保。
既然未出險,產壽險公司皆不會拒保。
: 未出險,但更換職業類別為產險公司拒保→壽險公司一樣拒保。
為啥米人家換個工作,想保意外險會被拒保 -.-a
只要告知就好了吧,依職業類別,看是加費或減費?
: 單就意外險來看,保障內容似無差異?
: 而保費是有差異的。
若就保險的功能來看:
千千萬萬的個人,以所出極少的錢,集合成龐大的財力,
在個人發生意外或特定情況的時候,給予本人或其家屬一
筆約定的金額,做為經濟生活的保障
那麼,保費之所以有差異,會不會想更深入去瞭解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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