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低底薪高獎金制還真不錯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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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uoyu (^_^)》之銘言:
: ※ 引述《ronanhsu (Hotel California)》之銘言:
: 帳歸帳..跟實際所得可能有出入..而稅務機關的認定又是另外一回事..
: 許多憑證可以「做」出來的..帳也是可以「做」出來的..
: 上市公司需要會計師查核簽證的都可能作假帳..
: 更何況由小事務所或是記帳士或公司自己做出來的..

很多公司的確有兩套帳,這不可否認。
 
 而我說的情形是很單純的指:
 在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書第一頁損益表中
 區分為兩大欄位:帳載數跟自行依法調整數,
 如果依照前述的例子,公司在帳載數填10元
 而在自行調整數填五元,那就會核定10元,
 而如果公司在帳載數填的是低於五元的數字那就會核定五元。

 那會不會有公司很聰明就直接在申報書動手腳呢?

 恐怕也沒這麼簡單。

 會計學是很有趣的東西,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
 今天如果公司只有把本期損益低報,那麼接下來填寫第二頁資產負債表時
 就會發現加總下來的數字不平衡,也就是 資產=\=負債+權益
所以還要再把其他科目動手腳,如果沒有一點會計基礎的人
 恐怕會覺得很頭痛。
 如果作的不夠漂亮,那也會被國稅局一眼就看出來。

 再來,從公司的立場來說,
 雖然不管當年度所得額是0元、或是虧損1000元、虧損10000元,
都是不用繳稅,看起來似乎沒差別,
但是如果公司符合所得稅法第39條盈虧互抵的條件時,
那以後年度要抵減的時候就會有差別了。

當然盈虧互抵必須要是會計師簽證或是藍色申報案件,
對於小公司來說根本也用不到,

不過,營所稅還有一個未分配盈餘加徵10%的問題
當這家小公司以後有一年賺錢了,而次一年度又不想分配盈餘的時候,
這些帳上的累積虧損就可以拿來當作未分配盈餘的減項了。

因此,對於公司來說,應該是有費用可以報就會盡量報,
除非是家族企業,員工都是自家人,
不然,公司應該沒理由不去報這些薪資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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