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199抗稅 財部尷尬 - 所得稅

By Leila
at 2006-05-03T22:10
at 2006-05-03T22:10
Table of Contents
我今年是第一次報稅… 不太懂
看了這篇文章有點想少繳199元
可是我在國稅局的網站看到
http://etax.nat.gov.tw/wSite/ct?xItem=29055&ctNode=11409
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已辦理結算申報,但有漏報或短報時,
會受到什麼處罰?(1602)
納稅義務人已經辦理申報,但是有漏報或短報的時候,除了補
徵稅款以外,還要罰所漏稅額2倍以下的罰鍰。如果故意以詐欺
或其他不正當的方法逃漏稅的,要移送法院依刑法處罰。但是
如果在沒有被檢舉或國稅局還沒有進行調查以前,自動提出補
報的話,除了補繳稅款以外,只加計利息可免予處罰。
(所得稅法第110條第1項及稅捐稽?法第41條)
(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
不知道 被罰2倍的罰鍰呀?....
謝謝
※ 引述《overpass (瀟灑走一回)》之銘言:
: ■ 記者盧志高/報導
: 部分立委發起「抗稅有理,拒繳199」活動,財政部立場尷尬,在既不能聲明此舉違法,
: 也不宜唱和為合法的情況下,連發布正式的回應聲明,都面臨中途腰斬的命運。
: 立委引用所得稅法相關規定,以目前綜合所得稅免徵免退限額為200元,營利事業所得稅
: 為100元的情況,呼籲納稅人以「合法」少繳199元的方式,參與抗稅行動。雖然財政部始
: 終認為「不宜」,但在無法宣示違法的情況下,只好放低姿態。
: 前述規定主要是基於稽徵成本考慮,避免因納稅人疏漏申報小額所得,稅捐機關卻必須花
: 費更高的稽徵成本,辦理補稅、退稅事宜,徒然增加徵納雙方的困擾。
: 所以允許若補稅、退稅金額不高時,就可以免徵免退。
: 在這種情況下,財政部認為,立法原意是為了因應納稅人「不小心」漏報小額所得的情況
: ;如果納稅人將此視為「節稅手面」,甚至「故意」藉此抗稅,則十分「不宜」。但問題
: 是,稅捐單位似乎也無從判斷納稅人究竟是「疏漏」或「故意」。
: 【2004/05/12 民生報】
--
Tags:
所得稅
All Comments
Related Posts
所得所屬年月的問題?

By Harry
at 2006-05-03T19:12
at 2006-05-03T19:12
扶養父母的問題 ( 與年紀有關 )

By Blanche
at 2006-05-03T18:59
at 2006-05-03T18:59
請問去年12月中退伍,要如何報稅呢??

By Jessica
at 2006-05-03T15:15
at 2006-05-03T15:15
請問一下 綜合所得淨額若是負數...

By Bethany
at 2006-05-03T10:17
at 2006-05-03T10:17
去年畢業,今年要自己申報,可以扣"教育扣除額"嗎?

By Mason
at 2006-05-03T09:59
at 2006-05-03T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