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回你好了,省得你在那邊修文機機歪歪的
第一. 你已經承認你是業務了,這個金融業務已經講明是歐美地區的商品
在台灣一定是沒有合法登記,就算貴公司在商業司有合法登記,
也必定不能承作此項目.這就是你違法的地方
第二. 要介紹新的理財觀念很好,但這個項目其實也不新,至少有一兩年了
在國外的爭議也不小,風險問題是其中一個大項目
國內也有相關論述,請在Google搜尋 prosper P2P,就可以看到了
風險都不提,你這算是善意的分享嗎?
補充一下證據:
dailydream:是業務又如何? 要不要是看個人,又沒有人強迫你買 12/14 18:20
※ 引述《dailydream (持續擁有夢想)》之銘言:
: 就現階段來說,錢存銀行,想靠利息、定存理財的時代已經過了,
: 每月只有少少的幾千元,買基金股票又不夠,
: 所以在2005年,英國有個線上P2P的借貸網站推出 (http://www.zopa.com ),
: 過了1年,美國的Prosper也推出線上P2P借貸的服務(http://www.prosper.com ),
: 今年透過Prosper網站借貸金額達美金一億元,2008年全年放款預計5億美金,
: 同時,美國聯準會同意Prosper以P2B的模式放款。
: P2P網路貸款拍賣席捲全球,所有的創新都只是一個想法。
: 以下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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