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帳戶假設有1000美元,然後在台灣時間4/21晚上約9:40賣掉ABC股票100股(假設1股10
元,共1000美元),接著到4/22晚上也是9點40左右想買進僅剩8元的相同ABC股票100股,
只要花800元,照理來說錢應該夠,可是卻跳出需要2個工作日交割金額,還說我的帳戶已
經有一個good faith violation,請問我違反什麼交易規定嗎?T+2的話我星期一賣出的
錢星期三就拿到了,星期二買的股票不就要星期四才需要錢,不會不夠吧?然後有隔一天
應該也不算當沖吧???
謝謝
--
元,共1000美元),接著到4/22晚上也是9點40左右想買進僅剩8元的相同ABC股票100股,
只要花800元,照理來說錢應該夠,可是卻跳出需要2個工作日交割金額,還說我的帳戶已
經有一個good faith violation,請問我違反什麼交易規定嗎?T+2的話我星期一賣出的
錢星期三就拿到了,星期二買的股票不就要星期四才需要錢,不會不夠吧?然後有隔一天
應該也不算當沖吧???
謝謝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