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的good faith violation? - 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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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帳戶假設有1000美元,然後在台灣時間4/21晚上約9:40賣掉ABC股票100股(假設1股10
元,共1000美元),接著到4/22晚上也是9點40左右想買進僅剩8元的相同ABC股票100股,
只要花800元,照理來說錢應該夠,可是卻跳出需要2個工作日交割金額,還說我的帳戶已
經有一個good faith violation,請問我違反什麼交易規定嗎?T+2的話我星期一賣出的
錢星期三就拿到了,星期二買的股票不就要星期四才需要錢,不會不夠吧?然後有隔一天
應該也不算當沖吧???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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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George avatarGeorge2020-04-23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20-04-28
FT 舉例我覺得蠻清楚的 賣出款項未交割前 買入的股票不得
賣出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0-05-03
對 如果你用沒交割完的錢買股 在交割前賣掉的話會被鎖
Agnes avatarAgnes2020-05-06
你改融資帳戶(至少2000美元) 就沒有交割問題了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0-05-14
雖然沒gfv 但沒有25000美金 當日沖銷五天內超過三次
會被標記慣性當沖要補保證金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0-05-16
這樣看起來好像現金帳戶比較好?用不同的金額能當沖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