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以前投保的實支實付醫療險 - 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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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想請問各位版友96年以前投保的"實支實付醫療險"可否理賠?



我在不知道我媽有保新光的HS(實支實付險種)情況下

(我媽保的是這張,http://eip.taib.com.tw/Upload/Go/D7CBDF081E13.PDF)

在101年又幫我媽投保了南山的HS,所以要保書上沒有告知有投保別家HS

今年要付保費時我媽說新光跟南山的保單看一看,

如果有重覆的就解約

打電話跟新光阿姨連絡時才知道原來我媽在85年時就已經投保HS了


查找資料時發現奇怪的地方,想請問各位經驗豐富的版友


1.查詢網路資料發現有人說96年以前投保的實支實付可以用副本的理賠

好像是依照金管會的修正公文@@

但問新光阿姨她卻跟我說財政部規定一定要用正本才可以理賠

她們公司規定一定要正本才能賠,叫我拿副本去給另外一家.....


2.找到的另一版資訊是說,96年以前可以用副本理賠的是"傷害型實支實付"

HS(實支實付醫療險)一定都要用正本



到底那一種說法才是對的呢?

有人說是參考這個公文↓

http://www.lia-roc.org.tw/lia902/regulation/96regu66.htm

但我看了很久還是看不出個所以然




其實我只想知道到底能不能理賠

如果依法行不通的話,那就乾脆解掉省的我媽咪多花錢

還可以去規劃別的險種

謝謝各位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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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4-05-16
賠是可以賠,頂多轉日額理賠,不過你要不要問問看南山
Joseph avatarJoseph2014-05-19
可不可以收副本,正本就給新光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4-05-21
南山說投保時沒有告知有保別家所以得用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