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後癌症險新法規問題 -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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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問大家108年開始癌症險有改版
我是去年保遠雄人壽新癌症終身健康保險附約(99) (HG4)2單位
{原位癌或第一期前列腺癌及原位癌或第一期前列腺癌以外理賠}
而現在新版的只寫賠輕度癌症/重度癌症(不賠初期)
這樣是否之前的版本比較好 因為我還可以撤銷時間內
想說不要保終身要換定期就好 但業務員說之前的比較好不要撤銷

2.保險的上的保證續保 如果今年得了癌症那下一年度 是否會被加保費呢?
還是一樣用原本的繳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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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9-01-06
個人覺得,這次癌症定義改版,舊的比新的好,但針對XCD一
Selena avatarSelena2019-01-08
定是比HG4好,這是毋庸置疑,業務的說法,就是不要你解約
John avatarJohn2019-01-09
能撤銷就先撤銷,再補上XCD
Bennie avatarBennie2019-01-09
至於第2點,不會。
Agatha avatarAgatha2019-01-11
HG4哪裡比XCD好?請業務說明清楚
Puput avatarPuput2019-01-12
定期和終身險基準不同無法相比較,說不出所以然的想呼
攏話術帶過
Liam avatarLiam2019-01-12
雖然大致範圍新的比舊的嚴苛,但實務上定義是輕度的癌症
Kelly avatarKelly2019-01-15
會造成大金額的支出機率高嗎??
Tracy avatarTracy2019-01-17
(以目前經手過或是保戶分享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