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上路/台中地方稅 可計息分期繳 - 地價稅

Table of Contents

11月上路/台中地方稅 可計息分期繳

2022-10-17 00:38 聯合報/ 記者 陳秋雲/台中報導

疫情重創經濟,為減輕民眾繳稅壓力及經濟負擔,台中市市政會議通過六都首創「地方稅

加計利息分期繳納辦法」,協助繳納税金有困難的民眾,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稅捐,後

續將送法制局公告後,預定11月實施。

地稅局長沈政安説,民眾如未按期繳稅,除依法被加徵滯納金外,還可能會被移送行政執

行機關強制執行。因疫情重創經濟,去年底,增訂稅捐稽徵法第26條之1規定,讓民眾可

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稅捐。

地稅局說明,加計利息分期繳納辦法適用範圍涵蓋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及印花稅

,個人應繳稅款在50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100萬元以上或屬中低收入戶、領取醫療補助

、急難救助、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及因減班休息、營利事業銷售額減少30%以上

等,無法一次繳清應納稅額者。

繳納方式則依不同稅額級距可分2至36期繳納,並依各年度1月1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

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地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應繳稅款,

須在規定繳納期限內,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69161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