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報稅問題~煩請高手幫解答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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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報稅高手@@

我99年薪資收入的應稅總額為347831
(不是全薪~是每月薪資扣除伙食津貼~交通等等之後公司算出的應稅總額)

全薪為481938(勞健保等所有東西都沒扣)

另有兩次獎金發下來前已先預扣6%稅47658 80149(這兩筆已扣)
(未扣50700 85265)
另有一筆再額外的交通津貼26600(公司不是給現金~給中油倢利卡)

以及共8000元的節日禮券

所以照理來說(已爬文)
1. 我單身無扶養的應繳稅額為(347831-262000)*5%=4291.55

2. 還是加上獎金{(347831+(未扣稅)135965)-262000}*5%=11089.8
然後再扣掉之前先繳的獎金稅8158
11089.8-8158=2931.8

3. 還是直接公司給的 (給付淨額or總額-262000)*5%
再扣掉先前繳的獎金稅8158

我收到公司的薪水扣繳憑單
(獎金的部分有分另外兩張給)

給付總額480521
給付淨額472363
扣繳稅額8158

我不知道哪種才對....麻煩各位大大幫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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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elly avatarBelly2011-05-15
公司給你的扣繳憑單上,薪資部分是347831,還是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1-05-15
(480521-135965=)344556?
Elvira avatarElvira2011-05-17
給的扣繳憑單就是480521 347831是我自己每個月紀錄下來的@@
Delia avatarDelia2011-05-17
公司給你的扣繳憑單總金額應該就是你的應稅總金額,所以答
Mia avatarMia2011-05-21
案公司給你的給付總額應該是你的薪資加上你的獎金,但是
我這樣算下來你的金額對不起來勒
Harry avatarHarry2011-05-25
以公司給的數字為準,不是申報你自己記錄的數字
Ursula avatarUrsula2011-05-26
感謝兩位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