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本身的職務名稱是 線路裝修員
但因為有機會接觸到11000~22000伏特的高壓電
在職業分類中 應該是屬於"拒保類"的"高壓電工程設施人員"
照理說意外險和殘廢險就沒辦法保了
但是平常除了工作上的意外 也有可能發生如交通事故 天災人禍等意外
要是哪天被車撞了一下 斷了一隻手或一隻腳 但沒有全殘 壽險則不理賠
因此想請教大家 原本是拒保類的職業 是否可以加入除外"工作上造成的傷害"
也就是只有保工作以外發生的意外和殘廢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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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為有機會接觸到11000~22000伏特的高壓電
在職業分類中 應該是屬於"拒保類"的"高壓電工程設施人員"
照理說意外險和殘廢險就沒辦法保了
但是平常除了工作上的意外 也有可能發生如交通事故 天災人禍等意外
要是哪天被車撞了一下 斷了一隻手或一隻腳 但沒有全殘 壽險則不理賠
因此想請教大家 原本是拒保類的職業 是否可以加入除外"工作上造成的傷害"
也就是只有保工作以外發生的意外和殘廢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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