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況問題 - 醫療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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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18歲時期有纖維性腺瘤,經手術摘除
隔一年檢查說有纖維囊腫,要持續追蹤
於28歲時重新檢查,並未發現纖維囊腫
1.請問32歲時保醫療險、重大傷病、癌症險、甚至意外險等
是否應該告知?
2.很多時候,體況告知的時間點已經超過複檢時間,
到底是否要告知呢?
3.之後理賠是否會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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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den avatarEden2015-06-01
若有持續追蹤的情況下很難避免不告知
基本上是否告知先根據要保書上提到的期限和疾病為主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5-06-04
依據要保書,不在年限內不用提,日後是否有爭議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5-06-08
基本上舊疾本身即不賠 若不再告知範圍裡告不告知都一樣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5-06-11
只能說保戶若照要保書據實以告 若日後有爭議除非是舊疾
延伸出的疾病這塊可能會有爭議
Rae avatarRae2015-06-13
但舉證與否就看雙方彼此協調了
Faithe avatarFaithe2015-06-17
告知了爭議性低,大多是因為一開始直接寫好除外不賠
Zora avatarZora2015-06-19
可是複檢確定沒有纖維囊腫,這樣還算是有體況嗎?
Queena avatarQueena2015-06-20
且確定有保險公司願意在知道體況情形下接受保單非排除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5-06-21
28歲發現沒囊腫後,還有再次檢查嗎?
若後續都沒有檢查
1.沒意外不在告之範圍內可不須告知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5-06-25
2.若主動告知,被除外的機會頗高,
因查不到只有一次,可能因為角度...等因素而沒看見
John avatarJohn2015-06-26
樓上@@那到底是否要告知,還是再次檢驗呢?
Zora avatarZora2015-06-28
先確認是否在告知範圍內,通常不告知會比告知有利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5-06-30
但別因此不實告知就是哩
且請記得,投保前已發生疾病未來復發不在理賠範圍內
Selena avatarSelena2015-07-05
我之前投保安聯有額外說婦科疾病,結果仍然可以核保!
Agatha avatarAgatha2015-07-05
若最近有紀錄是28歲那次 妳就打從心裡徹底相信那結果吧
Megan avatarMegan2015-07-06
所以不告知,未來發生乳癌住院,這樣就會說因之前體況而
不理賠!那何必買保險?
Erin avatarErin2015-07-09
既然結果說沒異常 就別多事了 這樣才是最有利的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5-07-13
我不懂,直接說會被排他,不說未來會有爭議不賠,那何必
買保單!!
Ivy avatarIvy2015-07-17
就算有告知,保險公司也可說是因為之前體況而不賠
你是不是不太清楚既往症不賠這件事情啊@@
Lydia avatarLydia2015-07-18
這原則不會因為已告知與否而改變的
告知,被除外->該既往症完全沒理賠可能,不管復發與否
Xanthe avatarXanthe2015-07-22
b大不是講了?投保前已經發生過的疾病,本來就不在承保範
圍之內,如果妳無法接受這條法律規定的話
那真心建議妳不如直接把錢省下來風險自留
Faithe avatarFaithe2015-07-24
告知,無除外->若未來再度復發,依然是既往症不賠
不告知, ->通常不會有被除外的可能,除非保險公司
不知道從哪得知你得體況
但投保前疾病若復發,依然不理賠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5-07-28
人生的路很長 能得的病也很多..何必執著於已錯過的花草呢
Andrew avatarAndrew2015-07-30
。保險法127條有規定,已存在的疾病不負保險責任
Mason avatarMason2015-08-03
只要是已存在的疾病,新的保單都是沒有保障的
除非保險公司不知道 (沒告知或沒查到)
Hedda avatarHedda2015-08-05
原來沒有排他,對於被保人一樣沒有保障!
Dora avatarDora2015-08-09
如果告知後,保險公司並沒有除外,只是理賠機率較高
Robert avatarRobert2015-08-13
但保險公司大都會除外,避免日後該部位(或疾病)理賠糾紛
Joe avatarJoe2015-08-17
這樣感覺保險很黑...被保人誠實是笨蛋!
Megan avatarMegan2015-08-18
不誠實告知,保險公司可因不實告知而解約且不退費
Damian avatarDamian2015-08-21
先確定好究竟是否在告知範圍,不能有"不實告知"的狀況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5-08-25
而且必須了解:"已有的疾病不負保險責任"是保險法規定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5-08-26
並非是保險公司自己的決定,要認清此問題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5-08-27
好像還是要誠實的告知吧~保險公司就會把這個症狀歸到不理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5-08-30
賠的範圍。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5-09-01
若不在詢問的告知範圍內所以沒說->這樣不叫沒誠實告知
Delia avatarDelia2015-09-03
但此狀況只是因為超出告知範圍而使自己在承保上較有利
Eden avatarEden2015-09-03
安聯有接受,沒有排他,未來理賠否不知道,但是已經被板
上各位解讀嚇到了@@
Yedda avatarYedda2015-09-04
還是存在"已有的疾病不負保險責任"之保險法規定問題
Emma avatarEmma2015-09-08
安聯願意承保,並不等於到時候發生相同疾病就會理賠啊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5-09-11
沒有人在嚇妳,而是法規和實務上本來就是這麼處理
Agatha avatarAgatha2015-09-15
沒有排他不等於會理賠!!!!無義務告知就等於不必告知!!!!
誠實無益處的典範\(╯-╰)/
Hedy avatarHedy2015-09-17
有些疾病是還可以再去細分是否是屬於既往症
譬如原來在左胸,N年後右胸也長了
Elvira avatarElvira2015-09-17
請教纖維線瘤和乳癌的相關性?
Zora avatarZora2015-09-22
要建立正確觀念:"已有的疾病不負保險責任"是法規問題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5-09-24
你一直卡在:誠實應該要得到相對獎勵或益處的問題點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5-09-27
什麼都講似乎不代表誠實吧
Ingrid avatarIngrid2015-09-28
呼~長知識了!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5-10-01
保險法第64條: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5-10-02
應據實說明。要保人有為隱匿或遺漏不為說明,或為不實之說
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者,保險人得解除
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
Zora avatarZora2015-10-04
照要保書的告知事項做誠實告知本來就是要保人的義務,並不
Harry avatarHarry2015-10-09
表示今天我誠實告知就可以有多出來的沙必斯啊XD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5-10-12
根據要保書,我完全不需要說明!!舊疾也不需要告知!
Edith avatarEdith2015-10-17
是的 妳不需要告知 亦無須自主補充,那才是最有利的
Ina avatarIna2015-10-19
雖然舊疾很遺憾 但及時投保卻能保障還沒發生的疾病開銷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5-10-22
保險公司是營利事業 別期待有誠實獎勵 雙方各取所需就是
Noah avatarNoah2015-10-26
若妳認為自己需轉嫁這風險 那縱被除外一部依舊有保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