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人的信用卡,在國外被偷且被盜刷 - 信用卡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williamsson (喵)》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我出國時不小心把平常加油免簽名的卡帶出去,那張是我媽的卡
: ,好死不死,在國外被扒手偷了,我是接到我媽通知,
: 銀行說有一比在國外四萬多的消費, 那時才知道卡已經被偷了
: (離被刷卡時間已經過24hr)。
: 問題:
: 銀行說信用卡非本人使用,完全責任要持卡人負責,也就是我媽要付這比錢。
: 但是這張卡是在國外被刷,而且是被偷的(有在當地警察局報案)
: ,商店和銀行方面都不用確認身分就可以授權成功嗎?
: 那是不是不論簽帳單上是怎麼簽的,這比錢都住定要我們付呢?
: 再調簽帳單有用嗎? 那問提是不是就變成我跟國外銀行店家的事
: ,而台灣的銀行只負責跟我媽收錢?
: 謝謝!
1.根據中信揭露的條款,已經超過24小時內掛失,銀行端為何不能主張要求你們付呢?
好吧!條款適用所謂善良使用者,一般"善良使用者"頂多要負擔1000+3000

2.你在國內用感應消費3000元以下免簽名,這是個漏洞,相信不只是你和令堂有做過
這件事,當然沒被抓包就不會有事
不然VISA WAVE消費沒事幹嘛把免簽名設在3000元內,事出必有因阿!
3.你媽又沒跟你一起出國,卡片會在國外被偷本來就有違常理,硬凹是你幫令堂保管更
是不可思議,反而出國的人要把信用卡請家人代為保管比較正常
4.調簽單肯定沒用,你覺得盜刷的人是簽卡片上的名還是他自己的名字(你把卡片後面
簽你自己名字更有轉笨版的實力)
5.上法院不見得對你家裡有利,什麼先繳就輸一半,拜託版上的人不要再害原PO了!你
們乾脆叫他不要繳直接嗆銀行說要蘋果日報見比較有創意

詳細的中信信用卡約定條款都有人PO過就不再重複了
在我看來原PO媽都已經非善良使用者(持卡人容許或故意交由使用者)
出發點不就是尋求版友支持不付被盜刷的四萬多
講這麼多要幹嘛

--

All Comments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08-08-10
這篇中肯~~~個人造業個人擔.連個附卡都積得申請..能說什麼
Cara avatarCara2008-08-12
中肯..第五點很重要...
Faithe avatarFaithe2008-08-12
自己先理虧了,要爭的話要說謊又要硬凹,感覺很難過 Orz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08-08-14
中肯,銀行不是笨蛋,不可能讓你這樣凹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08-08-17
我一開始就承認這個錯誤了 從來也沒有硬凹
Leila avatarLeila2008-08-19
我只是想知道 盜刷 銀行跟商家的關係 簽名的效力 等!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08-08-20
今天我的感覺是 銀行咬定違規在先 後面他不想管
Faithe avatarFaithe2008-08-23
那要是我沒有違規 銀行不會跟商店求償嗎?簽帳單呢?
Zora avatarZora2008-08-26
基本上,你跟銀行之間無任何權利義務關係存在....
違規的是令堂(持卡人)
Noah avatarNoah2008-08-27
先講簽名,這點就夠讓銀行把持卡人打趴了......
持卡人取得卡片後沒立刻簽名,是一條
Erin avatarErin2008-09-01
持卡人更把卡片交給別人簽別人的名,又是一條...
要說效力,根本連最基本的討論空間都沒有了....
持卡人要怎樣證明他在卡片上面簽的是他的簽名??
Kyle avatarKyle2008-09-03
把你推上火線? 銀行根本甩都不甩...........
持卡人也生不出卡片來證明卡片簽名跟簽單不同......
Susan avatarSusan2008-09-05
是持卡人"自願"把銀行借給持卡人的信用卡,以高風險方式
Zenobia avatarZenobia2008-09-07
來使用,銀行有義務去承擔持卡人自願跳火坑所造成的損失嘛
所謂的信賴保護原則在這次狀況完全不適用.....
Ula avatarUla2008-09-11
銀行是相信持卡人會照規定使用信用卡,所以才發給卡片....
Regina avatarRegina2008-09-14
銀行無法去保護非善良持卡人所造成的風險及損失......
Joseph avatarJoseph2008-09-17
這就好比你去銀行開戶,銀行發給存簿作為交易依據
並以提款密碼以及開戶印章作為交易憑證....
Madame avatarMadame2008-09-18
ok ,你把密碼寫在存簿上,然後把存簿印章交給你自認信的
過的第三者,結果第三者去盜領你的存款.....
Mia avatarMia2008-09-18
你可以主張非你本人親自領取,要求銀行賠償損失嘛????
Ethan avatarEthan2008-09-19
樓上要不要回篇新的比較快?看的很辛苦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08-09-22
事實上原PO跟銀行端也沒任何牽扯,除非原PO媽告自己
Kama avatarKama2008-09-27
的小孩盜刷,如果原PO沒有違規事實遭到他人盜刷
Jacky avatarJacky2008-09-29
銀行有可能吸收這筆爭議款,另外商店也不見得完全免責
Linda avatarLinda2008-09-29
如果盜刷事件太嚴重多次,有可能被認為是共犯結構
Linda avatarLinda2008-10-01
輕則永遠不接受此商家刷卡,重則也會走向法律途徑
Necoo avatarNecoo2008-10-03
所以原PO,銀行本來就是抓緊你們違規的事實來降低損失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08-10-05
卡片後面寫著本卡為○○銀行所有...只是銀行借你母親用而已
Olive avatarOlive2008-10-08
1.跟我認知不一樣 超過24hr自付額上限三千 24hr內則全免
Steve avatarSteve2008-10-10
原PO第一點根本就是大烏龍,快點修正吧..因為已經被M起來了
這樣才能避免後面的人繼續誤會下去
Agnes avatarAgnes2008-10-11
原PO是原PO媽接到銀行通知才被知道被偷,顯然怠忽保管
Eartha avatarEartha2008-10-16
責任,況且原PO媽心虛被套出卡片根本交由兒子使用
Hedwig avatarHedwig2008-10-19
那就附加但書吧 因為光就回文第1項看起來並無上述但書
容易誤導網友
Aaliyah avatarAaliyah2008-10-20
我上述有誤 以上理由並不能構成銀行撒手不管的條件
只是上法院時 對銀行有利 對持卡人不利的條件
Sandy avatarSandy2008-10-22
好中肯的文!!! 用力推!!!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08-10-26
認真推一個!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08-10-29
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go2.tw/goz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