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報稅問題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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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今年是第二次報稅 還有很多不懂的地方

想請問各位有關離婚後報稅的問題

情況如下所示:

在申報103年部分所得稅的時候是夫妻合併申報的

於今年105年3月分居 4月離婚 目前雙方已無聯絡

現在申報104年度所得稅的時候是否可以直接以單身方式申報呢?

先感謝各位大大的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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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Zora avatarZora2016-06-02
當然不行,明年才可以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6-06-07
現在是報104整年度的所得,用邏輯想想看吧......
Adele avatarAdele2016-06-10
咕狗->"年度中結婚或離婚,當年可選擇分開申報或合併申
報"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6-06-13
還是要合併申報,不過應該可以試著用分居的方式去處
Connor avatarConnor2016-06-15
自己報自己的,頂多等幾個月後讓國稅局寄稅單補稅而已吧?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6-06-15
咕狗 國稅局的資料都說可以選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