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保險法第127條" -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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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條
保險契約訂立時,被保險人已在疾病或妊娠情況中者,保險人對是項疾病或分娩,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

爬了一些文,及作了一些功課,想請教一下.
所以若曾經患過某項疾病(不管全愈與否),不管是否曾經誠實告知(第64條),醫療險部份都是可以不予理賠的?
也就是例如,關節因疾病開過刀,保戶在心裡建設上,基本這個部份,在醫療險部份就當除外了,不要再多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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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2-01-24
這樣解釋不完全對@@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2-01-26
你會這樣認為~~那是因為部分推文或網路文章就是那樣講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2-01-27
實務上~~~"取消批註"的用意在哪呢??
Eden avatarEden2012-01-30
另外簽訂契約時~~雙方都不知道的(少部分有人認為是未確診
Daniel avatarDaniel2012-02-03
也不算適用127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2-02-07
取消批註====只是取消明定的除外範圍及條件
所以還是只有==加費及削減給付的批註有取消的意義
其他的疾病範圍的批註.......安撫客戶的意義較大
Isla avatarIsla2012-02-08
沒加批註的另一個好處是,可以"談"兩次病因不同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2-02-10
但這在舉證上很困難,還好部一定是客戶舉證:D
Callum avatarCallum2012-02-10
寫批住的好處只是保險公司未來不用舉證...
因為很難舉證證明非同一病因
Eartha avatarEartha2012-02-13
真的"一定"能取消批註嗎?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2-02-14
國華不行 許多公司可以嘗試送件 通常半年就可以
Necoo avatarNecoo2012-02-14
如果此批註是不合理的有方法能夠取消嗎?
Ida avatarIda2012-02-17
之前有看過 業務員兩光 幫客戶在告知事項寫氣喘
結果被富邦除外 客戶超無言 提供一堆病歷
Joe avatarJoe2012-02-21
最後還去做了體檢 終於確認完全沒有任何氣喘徵兆
富邦才願意把除外拿掉 不過那時候是安泰的事情了
Cara avatarCara2012-02-23
取消批註內容若是疾病範圍類的~目前我還沒碰過再用127
Bennie avatarBennie2012-02-27
拒賠的!!!改天問問幾個資深經理!!!
Hazel avatarHazel2012-03-02
保險單上的批住取消的掉
Lily avatarLily2012-03-05
但投保30天之前發生的可是取消不掉的事實啊ORZ
Una avatarUna2012-03-09
至於批註內容~~~要看什麼疾病~~一年的我比較常碰到
Mary avatarMary2012-03-13
米其你要說的是 投保"後"30天嗎?
Hedwig avatarHedwig2012-03-13
有批註單~~一定是投保前或是復效前發生的疾病(既往症)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2-03-15
嗯,既往症是用那條再定義的,非127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2-03-19
這常常會搞錯.......
下批住的好處是,以後保險公司拒賠不用舉證
不然要舉證是否是同一個病因,這可是大工程啊:D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2-03-21
B 保險公司如果不甩你 你要用啥來取消批住呢@@
Ida avatarIda2012-03-24
看批註內容怎麼寫~~有些可以取消~~有些很有困難
Harry avatarHarry2012-03-27
至於病因~~要看什麼疾病~~~但如果是統包的除外如肝、腎
那只能無言了!!!
Necoo avatarNecoo2012-03-28
FOR AC 不就是因為保險公司甩你,所以才有取消批住嗎XD?
Lucy avatarLucy2012-04-01
如果不甩 怎麼辦?_?
Iris avatarIris2012-04-02
那就不取消而已啊XD
你想問的是什麼?
Puput avatarPuput2012-04-06
不好意思,原PO問題跟"取消批註"有很大關係嗎?
Callum avatarCallum2012-04-11
不懂為何變在討論"取消批註".
Kumar avatarKumar2012-04-14
睡醒我就忘記我要說啥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