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里長證明無謀生能力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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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過討論串
目前想到2個問題

1.滿20歲在家待業之子女,
只要由里長出具無謀生能力證明,
就可以由父母扶養,
國稅局就照單全收嗎?

2.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未滿60歲直系尊親屬,除現役軍人及
托兒所、幼稚園、國中小學教職員等免稅所得者外,其當年
度所得額未超過免稅額者,才算是無謀生能力嘛~

那如果是扶養未滿60歲直系尊親屬,但他的所得超過免稅額,
這時候若我去里長處取得無謀生能力證明,
也算是無謀生能力嗎?


希望有遇過類似情況的版友幫忙講解一下吧
謝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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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Zenobia avatarZenobia2007-05-19
台北市里長已經不開證明了.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07-05-22
這我問過了,所得超過77000要滿60才能報無謀生能力
Ina avatarIna2007-05-23
兩者都不算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