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一下板上的朋友,
如果確定 遺產總額 絕對沒超過 免稅額+扣除額
也就是保證絕對沒有 遺產淨額 ,
因此沒有任何 應納遺產稅額 需要繳交,
那還是一定要申報嗎??
財政部的規定是說就算 遺產總額低於免稅額 還是要申報
然後取得 免稅證明 ,
如果不理他就是不申報可以嗎??
因為沒有在規定的 6個月 內申報遺產稅,
處罰是按 稅捐稽徵機關 核定應納稅額加處一倍至二倍的罰鍰,
那都已經確定自己絕對沒有 應納遺產稅額 了,
是不是就算沒申報他也罰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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