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保險告知義務 -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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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因為我本身是B肝帶原者(母體垂直感染)

保險合約是說過去五年有無下列疾病經診療.用藥.治療
(肝炎.肝癌.肝硬化.肝指數超過標準等)

但是我是健康帶原者.只是以前會抽血健檢

所以不吃藥.也沒特殊療程..

上周健檢 GPT超過標準.GOT正常

但肝指數的部分因會受長時間工作及生活作息影響

大部分的人都會受影響.但過一段正常生活又會回復.等於是會變動

1.這個到底算不會違反合約??(因我是照合約字面去解釋)

2.所以選項我是勾否..這樣可以嗎??

如果合約失效趁現在才繳2年.避免以後有爭議

3.如果合約有效要批註..是不是要多繳保費??或要繳多少??

4.萬一被保險人有很多沒健檢.有不知的疾病.保險公司通常也不要求健檢報告
這樣以後有爭議要算誰??

保險公司沒強制健檢報告 以後出事才賴被保險人不告知 對被保險人很吃虧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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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ake avatarJake2010-10-22
建議告知...由核保人員決定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0-10-23
建議告知,避免日後理賠時有糾紛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0-10-26
本來就該告知
Kyle avatarKyle2010-10-26
B肝帶原也是有機會標準體投保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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