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出差的發票可否扣稅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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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工作地在台南

但2018年我大概有120天出差

都住在台中旅館

都有開敝公司抬頭統編的發票給我

平均一天住2500元*120天=30萬

是否能用來抵我個人的所得稅呢?

可以抵的話

是直接在網路報稅軟體上自行列舉嗎?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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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Wallis avatarWallis2019-05-06
不能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9-05-10
敝公司的意思是你有開自已的公司的嗎?怎不當公司費用?
Necoo avatarNecoo2019-05-12
若是要列報旅費-請參看營所稅查準第74條規定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9-05-15
公司費用跟個人無關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9-05-19
看了大概三次.......應該是 飯店有開你受雇公司的統編
那是屬於公司費用,不是個人的
Freda avatarFreda2019-05-22
公司沒給你出差費嗎?
Harry avatarHarry2019-05-25
你找得到這個選項嗎= =
Regina avatarRegina2019-05-25
都說公司統編了 要抵也是抵公司的營所稅
Faithe avatarFaithe2019-05-26
都用公司統編了,怎麼會以為可以當成自己的所得稅?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9-05-28
又不是開有你身分證字號的發票給你你為啥可以抵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9-06-01
開身分證字號的也不能抵
Oscar avatarOscar2019-06-02
公司怎麼會沒跟你要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