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買了間預售屋,和建商談好的成交價是820萬
自備了160萬做為各項工程期款用(頭期款),剩餘的打算再做660萬的房貸補足,
但是稍早建商打電話來通知我說銀行核貸的金額還差了10萬,
問我是不是還有現金可以補足,或是考慮做該行10萬元的信貸。
我說要再仔細考慮一番,沒想到後來建商那邊回覆我說處理好了,一樣是貸660萬。
他們透過調整銀行那邊送審的成交價到840萬,才得以貸到660萬。
然後吩咐我說對保的時候要說成交價是840萬 (實際上還是收820萬啦...)
想請問一下板上的大大們,這樣子的做法不會有什麼問題嗎?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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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備了160萬做為各項工程期款用(頭期款),剩餘的打算再做660萬的房貸補足,
但是稍早建商打電話來通知我說銀行核貸的金額還差了10萬,
問我是不是還有現金可以補足,或是考慮做該行10萬元的信貸。
我說要再仔細考慮一番,沒想到後來建商那邊回覆我說處理好了,一樣是貸660萬。
他們透過調整銀行那邊送審的成交價到840萬,才得以貸到660萬。
然後吩咐我說對保的時候要說成交價是840萬 (實際上還是收820萬啦...)
想請問一下板上的大大們,這樣子的做法不會有什麼問題嗎?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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