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准了!國銀OBU及海外分行即日起可申辦人民幣業務 - 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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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 http://www.nownews.com/2011/07/21/91-2729581.htm

金管會准了!國銀OBU及海外分行即日起可申辦人民幣業務

Jean Yen

2011年7月21日 22:39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金管會21日訂定「台灣地區銀行辦理人民幣業務規定」,開放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
及海外分行辦理人民幣業務,並自即日起生效,業者自即日起就可以提出申請,依據申設
香港分行經驗,最快2星期完成審核。

金管會在今年5月預告將開放OBU及海外分行辦理人民幣業務,21日完成「台灣地區銀行辦
理人民幣業務規定」的訂定,並自即日起生效,也就是說,業者可以馬上提出OBU及海外
分行辦理人民幣業務的申請。

依據相關規定,OBU辦理人民幣業務往來對象以境外的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
,包含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及其在第三地區設立的分支機構為主,業務
範圍原則以「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四條所規範的業務項目為主,包括存款、授信、信用
狀簽發、通知、押匯及進出口託收等。

至於海外分行往來對象不限制,業務範圍依當地金融主管機關核定的業務辦理,惟有不符
我國金融法令規定者,應事先報金管會核准。

不過,OBU與海外分行的往來對象屬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及其在第三地
區設立的分支機構者,限於兩岸金融往來辦法第11條、第12條的業務範圍;業務項目涉及
銀行有價證券買賣者,應依「商業銀行投資有價證券之種類及限制規定」辦理,銀行還不
可投資由大陸地區政府或公司發行的人民幣有價證券。

至於金融機構提出申請後,多久可以審核通過?金管會說,依照行政程序法,審查時間是
2個月,不過,如果業者資料備齊,包含營運計畫、人民幣清算約定,確保人民幣來源穩
定足以辦理人民幣業務,審查時間就很快。

金管會強調,金管會已經開放香港分行辦理人民幣業務,若依照香港分行經驗,業者申請
至核可,最快2個星期可完成審查程序。

由於大陸台商相當依賴OBU,也將其視資金調度中心,因此,金管會開放海外分行、OBU辦
理人民幣業務後,可進一步掌握大陸台商的存款、放款、匯款等業務,擴充商機,對於無
法到大陸設立分行的本國銀行,可以說是間接取得大陸台商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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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4/6478438.shtml

OBU人民幣業務 開放申請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夏淑賢/台北報導】2011.07.22 03:44 am

金管會昨(21)日公告,即日起,開放銀行業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海外分行辦理
人民幣業務。

在金管會開放後,未來大陸台商可直接向台灣的銀行業借人民幣資金;大陸企業、人民也
可在台資銀行OBU開設人民幣帳戶。

國銀不必赴大陸設立分行,也可以承作人民幣業務。對業者而言,業務發展更廣闊,也將
帶來更多商機。

銀行業者表示,目前兩岸廠商透過OBU貿易往來都是使用美元結算,但現在美元走貶,人
民幣是強勢貨幣,如果能夠直接採用人民幣,不但可以避開廠商的匯率風險,也增加貿易
便利性。

金管會表示,今天起就可受理銀行業者申請,最快一周內就可審查通過。由於這只是計價
幣別的開放,對申請銀行沒有特別資格條件限制,只要有OBU或海外分行的30幾家銀行都
可以來申請。

多數台資銀行香港分行,先前已經與中國銀行(香港)簽妥人民幣清結算約定,金管會表
示,只要有人民幣資金來源,再加上擬具營業計畫,銀行就可以提出申請。

銀行承作人民幣的商機有無限的想像空間。但銀行業者認為,在美元弱勢、人民幣走強趨
勢下,台商將轉持有人民幣資產,借款仍以美元為主,商機有待觀察,再者國銀OBU的人
民幣來源有限,想要大舉切入人民幣放款業務恐將受限制。

金管會2009年底開放國銀香港分行承作人民幣業務,據了解,開放一年半以來,18家國銀
香港分行承作的人民幣的業務量,約僅人民幣50億元,不如外界預期。

銀行業者指出,大陸官方對於境外人民幣匯入大陸市場,限制嚴格,導致大陸台商主要仍
向大陸銀行借錢。

儘管如此,在金管會開放OBU與海外分行可以承作人民幣業務後,還是會在第一時間去申
請。業者說,多開放一種業務、幣別是好事,說不定大陸方面未來會鬆綁規定,業者必須
要先準備好。

業者也建議,金管會應該進一步鬆綁OBU、海外分行放款對象的限制,可以擴大到大陸企
業,而不是僅限於大陸台商。如此一來,開放人民幣業務的效益才能真正顯現。

【2011/07/22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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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6/6478028.shtml

金管會開放OBU人民幣業務 銀行保守看待

【經濟日報╱記者夏淑賢/即時報導】2011.07.21 11:23 pm

金管會開放國銀海外分行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可辦理人民幣業務,銀行業者預期
,在美元弱勢、人民幣走強趨勢下,台商預期將轉持有人民幣資產,借款則仍以美元為主
,況且國銀OBU的人民幣來源有限,因此想要大舉切入人民幣放款業務,恐將受限制。

大型行庫高層主管指出,台商企業多半希望負債以美元持有,因為美元弱勢,資產則以人
民幣持有。國銀因為美元較為充裕,放款利率對企業來說較低,且陸銀美元放款受到大陸
方面嚴格控管,因此預期台商向國銀OBU融通資金,還是會以美元為主。

不過,持有資產部分,銀行業者則是認為,美元資產轉換人民幣的熱潮有可能會出現。但
問題是,國銀的人民幣來源無著,也不可能靠香港分行吸收的人民幣存款支應,因為還有
存放比的限制。因此若短期無法獲得對岸認可,使台港間達成人民幣清算協議,可能只好
先找香港當地的外資或港資銀行合作,以拆借或互開帳戶的方式,取得人民幣貨源支應,
但這樣做恐怕成本過高,國銀實務上執行會有困難。

銀行主管分析,過去海外台商以第三地註冊公司,向國銀OBU貸款美元,再匯入中國大陸
境內,因為大陸近年嚴管外債,除了要提出需要美元資金的證明,取得美元資金到匯入後
轉換人民幣的時間,也要受到監督,導致台商承受較大的匯兌風險,如果改為向OBU直接
貸款人民幣,要匯入大陸境內仍將受到管理,但匯兌風險相對借美元減緩一些。但是因為
國銀借美元成本較低,且陸銀不一定可以借款台商美元,因此台商向國銀OBU借美元仍將
是大宗。

公股行庫高層主管指出,盡快建立人民幣清算機制,是最有效率、成本也較低的上策,但
是台灣雖可與香港方面談,避開國與國的政治敏感問題。不過,香港的背後還是中國大陸
,因此還是得回到兩岸協商。

【2011/07/21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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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 http://showbiz.chinatimes.com/mainland/11050501/112011072200091.html

台准OBU、海外分行辦理人民幣業務

2011-07-22|旺報|【記者陳秀蘭/台北報導】

國銀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海外分行辦理人民幣業務,金管會及中央銀行即日起開
放受理申請。金管會表示,只要銀行業者備妥相關資料文件,平均兩周審查作業,預計最
快8月國內36家OBU及其它海外分行,就可承做人民幣業務。

另外,政府目前並未開放銀行對大陸企業、大陸法人或大陸人民辦理信,但金管會說,國
銀OBU及海外分行可以接受大陸民眾及陸企的存款。

未來大陸台商將可直接向台灣的銀行業存、借人民幣資金。也就是說,國銀不必赴大陸設
立分行,也可以承作人民幣業務,業務發展更廣闊,也將帶來更多商機。

過去由於政府未開放國銀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海外分行辦理人民幣業務,但反觀
外銀卻可做兩岸三地業務,造成台資銀行流失不少台商客戶。在開放本國銀行OBU可承作
人民幣業務後,台資銀行才能站在平等的立足點競爭。

此外,最近美元持續貶值,開放海外分行及OBU辦理「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可減
輕廠商匯兌風險,增加貿易便利性。

根據金管會、央行昨天公布細則,除台商外,大陸企業與人民也可到台資銀行的OBU、海
外分行開設人民幣帳戶,辦理存款、匯款。但OBU辦理人民幣,仍未開放辦理大陸企業與
人民授信業務。

目前兩岸廠商貿易結算金額,換算成新台幣一年約4、5千億元,未來改成用人民幣後,預
期將有更多大陸台商與台灣OBU、海外分行做生意,金額可望進一步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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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 http://tinyurl.com/3wjggt6

國銀OBU可承做人民幣業務

蘋果日報 2011年07月22日【廖珮君╱台北報導】

金管會昨宣布,即日起開放本國36家銀行的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ffshore Banking Unit,
OBU)和海外分行可向金管會遞件申請,承做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預計8月底可全面上路


預計8月底全面上路

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昨說,國銀遞件申請後,金管會將加快審核,國銀須找一家合作銀行
(中國地區銀行或海外分支機構)簽署人民幣清結算約定,邱淑貞強調,「這是申請要件
之一。」

目前已有18家國銀香港分行都和中銀香港,簽署人民幣合作契約,可承做人民幣業務,銀
行主管說,若沒香港分行的業者,應該也會找中銀的香港分行簽約,取得人民幣額度。

目前透過OBU的兩岸廠商貿易往來,都是使用美元結算,因美元走貶,人民幣走強,採用
美元結算的台資企業蒙受匯損,因此紛向金管會陳情,希望可開放台資企業常用的銀行
OBU管道,直接採用人民幣,讓OBU加入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

金管會昨宣布,即日起國銀OBU和海外分行可遞件申請做人民幣業務,邱淑貞說,依現行
規定,OBU可吸收香港自然人和陸企存款,但放款僅准做台商人民幣放款,暫不准放款給
陸企。

惟部分銀行主管認為,人民幣資金來源取得恐不易,額度核給需看「中行臉色」。據了解
,國銀OBU和中銀香港簽約後,須由中銀香港送人行審批承做額度,每年審核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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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1-07-23
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
Isla avatarIsla2011-07-25
可是香港的人民幣定存利率很低 台灣應該也是這樣吧?
人民幣吸引人的地方除了升值外 最重要的是利率
Rae avatarRae2011-07-30
如果台灣跟香港人民幣沒辦法和中國一樣的利率
應該都只是暫存吧?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1-08-01
銀行是想吸金借貸給臺商吧!?
Belly avatarBelly2011-08-01
對 大陸銀行很缺錢
Ursula avatarUrsula2011-08-01
大陸銀行現金都被調控綁死了,借貸大概都民間借貸
Ivy avatarIvy2011-08-03
現在中國的民間借貸利息已經到了2X%
Eden avatarEden2011-08-03
我搞錯了 原來中國的民間借貸 年息已經破100%
Enid avatarEnid2011-08-07
100%... 那我去那邊放高利貸好了~~~
Ivy avatarIvy2011-08-11
那邊放高利貸聽說會槍斃耶 不知道是真的假的
Rachel avatarRachel2011-08-11
聽說那邊不流行借貸,就算買房子也是個所有親戚借,三姑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1-08-15
借一點、六婆再借一點,隔壁張三也順便借一點,湊一湊
就可以買房子了 XDD
Joe avatarJoe2011-08-17
我之前在上海賣房子確實是有不少人抱現金和我交易的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1-08-21
不是付訂金喔 是房價直接現金付清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1-08-25
所以到底能不能定存CNY???
Hazel avatarHazel2011-08-25
中國法令沒有重利罪 超過銀行4倍不受保護 (好像)
不是不流行借貸 是貸不到
Belly avatarBelly2011-08-26
四倍是界定是否為高利貸的條件 民間借貸利率由雙方自訂
James avatarJames2011-08-31
但超過人民銀行制定的同檔次貸款利率四倍 即為高利貸
Jack avatarJack2011-09-02
刑法不處罰高利貸 但處罰高利貸衍生的暴力討債等行為
Kyle avatarKyle2011-09-05
中華民國刑法 第 344 條 乘他人急迫、輕率或無經驗貸以金
David avatarDavid2011-09-09
錢或其他物品,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之重利者,處一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John avatarJohn2011-09-12
討債是正當行為, 但是高利貸和暴力行為是刑法所不允的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1-09-15
哈... 對不起, 樓上好像是在說中國的部分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