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複投保而取消遺囑年金 -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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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背景說明:
母親兩年多前過世,父親12年前也走了,

我由於低收身分而得領取遺囑年金。

2014年9月我開始在兩間公司打工且都有勞保(合月薪不到15K),

於是被停止遺囑年金給付,但11月才通知我被停止給付。

(當時我不知道有這樣的規定,不然我就不會在兩間公司打工了,
多打一份工付出時間,得到的薪水比遺囑年金少。)

目前兩邊工作都辭了,遺囑年金也已經恢復了,

但我對於「重複投保 所以取消遺囑年金」 這種制度有點疑問。



2.問題:

重複投保而停止遺囑年金,勞保局的理由是「勞保年金不能同時領兩份」。

但在重複投保期間,我並沒有領取2份勞保年金,

反而因投保2份勞保,而支出2份保費。

勞保局告訴我:「同時領取2份福利,所以要把原本的遺囑年金取消。」

然而當時我支出2分保費,卻被告知同時領取2份福利。

覺得這樣的邏輯有點奇怪呀!

也有人覺得怪怪的嗎?


單純想要了解這背後的原因,

問過勞保局了,但他們也只會跟我說 規定就是這樣,

所以來這跟大家討論看看。

第1次PO文,如果有不符合板規希望可以被告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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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obert avatarRobert2015-02-20
勞保局說明:http://goo.gl/U2s2Q(請領資格)
James avatarJames2015-02-23
勞保條例63-4(停止發放情形):http://goo.gl/CQebWf
Zanna avatarZanna2015-02-23
是否是因為只能領一份
結果A公司說B給了,B公司說A給了,結果變都沒有
Necoo avatarNecoo2015-02-26
不過遺囑這部分似乎沒這問題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5-03-01
您領的是國民年金的遺屬年金還是勞保遺屬年金的?您父親12年前
過世,應該沒啥年金好領,2年前的問題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5-03-06
個人覺得要看不給付函件的理由部分...-.-我比較猜是有所得而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5-03-06
無法請領,因為您應該只有1份遺屬年金好領,看國保及勞保的限制
Doris avatarDoris2015-03-11
年金領取條件,所以1.您領國保還是勞保遺屬年金2.未成年,無謀
Kama avatarKama2015-03-14
生能力,25歲以下收入未達一定標準,您工作投保,即使是部分工時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5-03-18
最低以11100加保,2家合併即達22200,超過基本工資,未詳加調查
Belly avatarBelly2015-03-20
是可能直接先暫停給付...-.-不論國保或勞保之遺屬年金...-.-
Jake avatarJake2015-03-22
也許應該說是在2家以上投保單位同時加保,造成投保薪資合計超
Wallis avatarWallis2015-03-27
過所得限制停發,您可以調閱投保記錄,若該時點投保薪資合計超
過20000,大概就那麼一回事了...-.-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5-03-31
9月加保,10月計費,11月時跑11月給付審核資料停發應該差不多
Jake avatarJake2015-04-02
謝謝解答,那可能原因就是用所得認定資格,而不是用
重複給付當標準
是母親的國民年金遺囑年金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5-04-07
唉早知道就專心看書不要打那麼多工,錢沒賺到還失去
那麼多看書和討論的時間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