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相關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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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uckyyi (賜我幸運之神!)》之銘言:
: 以下有幾個問題請教大家
: 父親離開後
: 1.我可以將父親帳戶裡的外幣轉到母親的外幣帳戶嗎?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50 條
納稅義務人違反第八條之規定,於遺產稅未繳清前,分割遺產、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
登記,或贈與稅未繳清前,辦理贈與移轉登記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原則上不行,但實務上仍會有人這麼做,因為家裡經濟來源均來自父親,
所以有人會先移轉存款,唯申報時仍按死亡日遺留之存款申報。
: 2.到國稅局申請財產清冊
: 是否只要申請兩年內的就好?
申請死亡日財產清冊,另外申請死亡前兩年內贈與稅申報清單

: 3.這期間父親常轉錢到我戶頭
: 我也常轉錢到兄弟姐妹戶頭
: 請問國稅局會追查這些資金來源嗎?(例如查我和妹妹的帳戶,並問我們資金流向)
: 還是只看兩年內父親到底有多少錢?以及兩年內父親總共給子女多少錢?
應報未報之贈與可以查七年,而兩年內的贈與會併入遺產課稅。

如單一年度贈與總額子女超過當年度免稅額,即屬漏報贈與稅。
如你主張非屬贈與,很有可能被要求須說明資金流向,並負舉證責任。

: 4.如果父親給子女的錢沒有辦贈與
: 是否就要列入遺產稅?
兩年內的贈與就要列入遺產稅申報,不論有無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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