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狀況是否需繳納稅務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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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目前的工作比較特殊,工作地點在台灣,但是薪水是發放美金,由香港公司發放美金
薪資到小弟的香港帳戶。

1. 這樣的狀況是否可以適用海外所得,綜合所得淨額小於670萬不課稅?

2. 人在台灣工作,但薪資發放到香港戶頭,是否需在香港繳納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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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Yedda avatarYedda2018-03-07
台灣分公司?台灣子公司?又台灣事業目的?
Annie avatarAnnie2018-03-09
在台灣沒有設立公司
Megan avatarMegan2018-03-09
有點類似自由工作者,但受到香港公司的委託在台灣處理事
情,委託費用則會匯到我的香港戶頭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8-03-12
不算海外所得。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8-03-14
勞務在台灣提供,似應算台灣所得?
Damian avatarDamian2018-03-14
香港是"收入來源地管轄權",為"屬地原則",薪資入香港戶頭
所以香港要繳所得稅(有源自香港地區的所得)